文章责编:南方嘉木
看了本文的网友还看了学历中考高考考研专升本自考成考工程 一建二建一造二造一消二消安全会计经济师初级会计中级会计注会资格公务员教师人力社工
医学药师医师护士初级护师主管护师卫生资格临床
临床助理
中医
中医助理
口腔医师
金融基金证券银行期货外语四六级计算机等考软考
三、1/3
1、有限责任公司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2、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条件: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董事会认为必要时;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
3、股份有限公司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4、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
5、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董事会会议,经1/3以上董事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相关推荐:2009年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