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责编:南方嘉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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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经济法总论
本章的主要内容有:(1)经济法的渊源;(2)经济法律关系的要素;(3)经济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4)法律行为和代理;(5)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一、经济法的渊源(注意:一、制定者;二、规范性文件的名称。)(P3)
(1)宪法 (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
(2)法律(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3)法规
①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
②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
(4)规章
①部门规章:国务院所属部委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制定的规章,例如,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
②地方政府规章: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各类规范性文件。
(5)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以及特别行政区的法
(6)司法解释
(7)国际条约、协定
【例题】下列选项中属于经济法渊源的是:
A、司法解释
B、判例
C、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D、部门规章
【答案】ACD
【例题2】下列法的形式中,属于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是( )。
A、《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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