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校 - 万题库 - 美好明天 - 直播 - 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 考试吧 > 会计职称考试 > 复习指导 > 中级经济法 > 正文

2009年《中级经济法》考试考点串讲:第7章

来源:考试吧 2009-03-19 15:33:27 要考试,上考试吧! 会计职称万题库

第七章 票据法律制度

票据关系、票据行为、票据权利

  一、票据法上的关系和票据基础关系

  (一)票据法上的关系

  票据地上的关系,是指因票据行为与票据行为有关的行为而产生的票据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票据法上的关系可分为票据法上的票据关系和票据法上的非票据关系。

  (二)票据基础关系

  票据基础关系,是指作为产生票据关系的事实和前提存在于票据关系之外而由民法规定的非基于票据行为产生的法律关系,票据基础关系主要有:票据原因关系、票据资金关系和票据预约关系。

  二、票据行为

  (一)票据行为的概念

  票据行为,是指票据关系当事人之间以产生、变更或终止票据关系为目的而进行的法律行为。

  (二)票据行为成立的要件

  1.票据行为的实质要件。包括:

  (1)行为人必须具有从事票据行为的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签章的,其签章无效。

  (2)票据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必须合法、真实。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即应当给付票据双方当事人认可的相对应的代价。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前述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

  2.票据行为的形式要件。包括:

  (1)票据行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2)票据签章。票据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个人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该个人的签名或者盖章;个人在票据上的签名,应当为该当事人的本名。法人和其他使用票据的单位在票据上的签章,为该法人或者该单位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章。

  (3)票据记载事项。票据记载事项可以分为必要记载事项、任意记载事项、不得记载事项等。

  (4)票据交付。

  (三)票据行为的代理

  票据行为代理,是指代理人在其代理权限范围内,在票据上记载被代理人的名称及为被代理人代理的意思,并在票据上签章的行为。

  票据当事人可以委托其代理人在票据上签章,并应当在票据上表明代理关系。

  没有代理权而以代理人名义在票据上签章的,应当由签章人承担票据责任。

  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的,应当就其超越权限的部分承担票据责任。

  三、票据权利

  (一)票据权利的概念

  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

  票据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二)票据权利的取得

  1.票据权利取得的情形。主要有:(1)出票取得;(2)转让取得;(3)通过税收、继承、赠与、企业合并等方式取得。

  2.票据权利取得的限制。主要包括:(1)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即应当给付票据双方当事人认可的相对应的代价;(2)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但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的权利;(3)因欺诈、偷盗、胁迫、恶意或重大过失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

  (三)票据权利的行使与保全

  1.票据权利的行使。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在票据上签章,并出示票据。

  2.票据权利的保全。票据权利人在人民法院审理、执行票据纠纷案件时,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对票据采取保全措施或者执行措施。

  3.票据权利行使与保全的时间地点。持票人对票据债务人行使票据权利,或者保全票据权利,应当在票据当事人的营业场所和营业时间内进行,票据当事人无营业场所的,应当在其住所进行。

  (四)票据丧失与权利补救

  票据丧失,是指票据因灭失、遗失、被盗等原因使票据权利人非出于自己的本意而丧失对票据的占有。《票据法》规定了票据丧失后的三种补救措施,即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普通诉讼。

  (五)票据权利的消灭

  票据权利的消灭,是指因发生一定的法律事实而使票据权利不复存在。

  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1)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2)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3)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在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4)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

1 2 3 下一页
  相关推荐:2009年会计职称各科目考点串讲(更新至第4章)
       2009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重点预测
       09年会计职称考试十大高效复习方法全攻略
0
收藏该文章
0
收藏该文章
文章搜索
万题库小程序
万题库小程序
·章节视频 ·章节练习
·免费真题 ·模考试题
微信扫码,立即获取!
扫码免费使用
中级会计实务
共计2711课时
讲义已上传
30036人在学
经济法
共计2212课时
讲义已上传
12623人在学
财务管理
共计2870课时
讲义已上传
30519人在学
财务报告目标
共计25824课时
讲义已上传
68785人在学
存货的期末计量
共计5987课时
讲义已上传
36548人在学
推荐使用万题库APP学习
扫一扫,下载万题库
手机学习,复习效率提升50%!
距离2023中级还有
2023中级会计考试时间9月9日-11日
版权声明:如果会计职称考试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会计职称考试网内容,请注明出处。
Copyright © 2004- 考试吧会计职称考试网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直170033号 
京ICP证060677 京ICP备05005269号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权威支持(北京)
在线
咨询
官方
微信
关注会计职称微信
领《大数据宝典》
报名
查分
扫描二维码
关注初级报名查分
扫描二维码
关注中级报名查分
看直播 下载
APP
下载万题库
领精选6套卷
万题库
微信小程序
选课
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