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校 - 万题库 - 美好明天 - 直播 - 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 考试吧 > 会计职称考试 > 复习指导 > 中级经济法 > 正文

2010年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习题辅导(1)

201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预计将于2010年5月15、16日举行。考试吧特整理了《中级经济法》各章习题辅导,帮助大家巩固知识点,复习备考。

  16. 第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后所作出的下列裁判中,正确的有( )。

  A、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查清事实后依法改判

  B、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C、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D、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正确答案】A, C, D

  【知 识 点】诉讼管辖

  【答案解析】

  (1)选项A: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2)选项B: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依法改判。

  17. 下列关于诉讼审判程序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在第一审程序的简易程序中,原告可以口头起诉

  B、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作出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C、当事人对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

  D、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正确答案】A, C, D

  【知 识 点】诉讼管辖

  【答案解析】

  选项B: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而非作出)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8. 当事人对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不服,拟选择的下列做法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A、执行判决,同时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B、执行判决,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C、不执行判决,并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上诉

  D、不执行判决,并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申诉

  【正确答案】A, B

  【知 识 点】诉讼管辖

  【答案解析】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法院或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但是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下一页
  相关推荐:2010年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基础讲义汇总
       2010年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各章课后练习汇总
       201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各科预习最全的计划表
0
收藏该文章
0
收藏该文章
文章搜索
万题库小程序
万题库小程序
·章节视频 ·章节练习
·免费真题 ·模考试题
微信扫码,立即获取!
扫码免费使用
中级会计实务
共计2711课时
讲义已上传
30036人在学
经济法
共计2212课时
讲义已上传
12623人在学
财务管理
共计2870课时
讲义已上传
30519人在学
财务报告目标
共计25824课时
讲义已上传
68785人在学
存货的期末计量
共计5987课时
讲义已上传
36548人在学
推荐使用万题库APP学习
扫一扫,下载万题库
手机学习,复习效率提升50%!
距离2025中级还有
2025中级会计考试时间9月6日-8日
版权声明:如果会计职称考试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会计职称考试网内容,请注明出处。
Copyright © 2004- 考试吧会计职称考试网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直170033号 
京ICP证060677 京ICP备05005269号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权威支持(北京)
在线
咨询
官方
微信
关注会计职称微信
领《大数据宝典》
报名
查分
扫描二维码
关注初级报名查分
扫描二维码
关注中级报名查分
看直播 下载
APP
下载万题库
领精选6套卷
万题库
微信小程序
选课
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