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责编:柳絮随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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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付款
1、法定提示付款期限(P288)
(1)见票即付:自出票之日起1个月内。
(2)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和见票后定期付款:自到期之日起10日内。
2、如果持票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示付款的,则丧失对前手的追索权。在作出说明后,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
【例题】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汇票的持票人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提示付款的,其法律后果是( )。
A、持票人丧失全部票据权利
B、持票人在作出说明后,承兑人仍然应当承担票据责任
C、持票人在作出说明后,背书人仍然应当承担票据责任
D、持票人在作出说明后,可以行使全部票据权利
【答案】B
3、付款人的审查义务(P288)
(1)审查提示付款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或者有效证件。
(2)审查汇票上的诸项背书是否连续。
六、追索权(P289)
追索权的要件、发出追索通知的时间、追索金额、追索对象
1、行使追索权的条件(P290)
(1)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
(2)汇票到期日前被拒绝承。兑
(3)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
(4)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或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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