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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强化讲义(1)

考试吧特整理了《中级经济法》各章强化讲义,帮助大家理清思路,加深理解,备战201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本篇为第一章经济法总论第一节经济法概述的内容。

  二、经济法的概念

  经济法,是指调整在现代国家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的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这个概念表明,经济法作为现代国家解决特定领域里的问题的一种重要手段,是调整两类特殊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即宏观调控关系和市场规制关系。

  所谓宏观调控,通常是指对宏观的经济运行的调节和控制;

  所谓市场规制,通常是指对微观的市场行为的规范和制约。

  【例题·判断题】有人认为,经济法就是与经济有关的法,而与经济有关的法在古代社会就有,因此,经济法应当是很古老的。

  【答案】上述观点是不正确的。经济法是一个新兴的法律部门,并不是很古老的;经济法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随着市场经济进入到垄断阶段才产生的,并随着第一次世界大战和20世纪30年代的大危机,而逐渐发展起来的。在我国,经济法的真正发展,是在改革开放以后。因此,不能认为与经济有关的法都是经济法,也不能由此认为经济法是自古有之的。

  【例题·判断题】有人认为经济法就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它规范各种经济行为。

  【答案】上述观点是不正确的。经济法并不是调整一切经济关系的法,它只是调整特定经济关系的法。任何一个法律部门,无论多么重要,也都有自己的边界,因而并不是调整所有的经济关系,也不是规范各种经济行为。在一国的法律体系中,民商法等法律部门同样调整一定的经济关系,这些法律部门都有其各自的职能和作用,不能互相替代。

  三、经济法的体系(实体内容)

  经济法已经成为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立的,重要的法律部门。

  其中:财政法包括财政体制法和财政收支法,具体包括预算法,国债法,政府采购法,转移支付法等

  税法税收体制法与税收征纳法,而税收征纳法又可以进一步分为税收征纳实体法(如所得税法,财产税法等)与税收征纳程序法等。

  【例题·判断题】有人认为,经济法的体系是一个多层次的、内在和谐统一的整体。

  『正确答案』上述观点是正确的。从部门法的角度看,经济法的体系由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两大部分构成,同时,这两大部分又分别由多个部门法构成,其中的每个部门法又可以进一步细分为更低层级的部门法,从而使经济法体系形成了一个多层次的、内在和谐统一的整体。

  我国的法律体系介绍

  我国的法律体系以宪法为核心。

  我国有七个法律部门:

  宪法及宪法相关法、刑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社会法、程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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