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的职权。(1)选项A:国有独资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2)选项BCD:国有独资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减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
[该题针对“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37.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关联关系表决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
[该题针对“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38.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根据规定,上市公司一年内购买重大资产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的“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因此,A选项不正确。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应当设立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因此,B选项不正确。根据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是董事会设置的服务席位,既不能代表董事会,也不能代表董事长;因此,D选项不正确。
[该题针对“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39.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法》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劳务是合伙企业特有的出资方式,个人独资企业中,不能以劳务作为出资方式。
[该题针对“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及程序”知识点进行考核]
40.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由于第三人知道代理人的限制,因此属于“非善意” ,但该合同并不因此为无效合同,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提示:该考点涉及到第八章合同法律制度中有关合同效力的规定,大家可以提前掌握一下该考点,清楚第三人“善意”和“非善意”时所造成的法律后果不同。
[该题针对“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知识点进行考核]
相关推荐:考试吧推荐:2010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复习计划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