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破产界限的标准。破产界限的实质标准是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通常简称为不能清偿。
[该题针对“破产界限”知识点进行考核]
74.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破产申请的提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因特殊情况需对个别企业破产案件的地域管辖作调整的,须经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该题针对“破产界限”知识点进行考核]
75.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破产申请的受理。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
[该题针对“破产受理的程序”知识点进行考核]
76.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管理人的职权。根据规定,债权人会议召开后,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属于债权人会议的职权。
[该题针对“管理人的职责”知识点进行考核]
77.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涉及债务人财产的行为的撤销和无效。《企业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1)无偿转让财产的
(2)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3)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4)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5)放弃债权的。
BC项属于行为无效的情形。D项如果是“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该题针对“破产撤销权”知识点进行考核]
78.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破产企业债权和债务的抵销。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销
(1)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
(2)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1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
(3)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但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1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取得债权的除外。选项A和D,由于债务人的债务人受让债权的时间是在破产案件受理后,因此其取得的债权不能与其债务相抵销;选项C中,由于C是在破产申请前1年内在明知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事实的前提下依然取得了对甲企业的债权,因此也是不得抵销的。
[该题针对“破产抵销权”知识点进行考核]
79.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破产费用的范围。根据破产法律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费用,为破产费用
(1)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2)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3)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该题针对“破产费用的概念和范围”知识点进行考核]
80.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共益债务的范围。债务人因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不属于共益债务,只有他人对债务人财产进行无因管理而发生的债务,才属于共益债务。
[该题针对“共益债务的概念和范围”知识点进行考核]
相关推荐:考试吧推荐:2010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复习计划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