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责编:柳絮随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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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范围。选项A属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选项B属于部分无效的合同,选项C属于无效合同,选项D属于效力待定合同。
[该题针对“合同效力的相关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132.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合同保全措施中有关代位权的相关规定。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
[该题针对“合同保全措施”知识点进行考核]
133.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保证人资格。按照《担保法》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为保证人。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法人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作为保证人。
[该题针对“合同的保证人和保证方式”知识点进行考核]
134.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债务人转让债务时,保证人的责任承担。根据规定,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部分债务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部分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本题中,甲企业转让30万元债务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因此乙企业对该部分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该题针对“合同的保证责任”知识点进行考核]
135.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保证期间的确定。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该题针对“保证期间和保证的诉讼时效”知识点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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