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责编:柳絮随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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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八、行为的相关要素
名称 |
要点 |
行为目的要素 | 就是主体力求实现的目标和结果 |
认知能力要素 | 就是在谈经济法主体的民事行为能力 |
行为手段要素 | 就是实现目的的方式和方法 |
行为结果要素 | 就是行为完成后的一种状态 |
表九、经济法主体行为的层级性
经济法主体的行为还可以分为两大类,即基础性行为和高层次行为,这与主体行为目的的不同有关。例如,调控主体和规制主体要实现其调控和规制的目标,就要以一些基础性行为的实施为基础来展开调制行为,从而使调制行为具有了高层次性。
名称 |
基础性行为 |
高层次行为 |
在财政法领域 | 预算的收支行为、国债的发行行为 | 在预算收支、国债的发行与偿还中体现的调控行为 |
在税法领域 | 税收的征收行为 | 税收调控行为 |
在金融法中 | 货币的发行行为 | 通过货币供应量的变化而实施的调控行为 |
在市场规制法中 | 市场交易行为 | 体现规制精神的规制行为 |
表十、经济法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名称 |
职权(权利) |
职权(权利)特点 |
职责(义务) |
职责(义务) |
调控主体和规制主体 | 调制权 | 依法行使且不可转让不可放弃 | 贯彻法定原则、依法调控和规制、权利不可滥用、职责不可放弃 | 职责要依法履行 |
受控主体和受制主体 | 市场对策权 | 依法行使且可以转让可以放弃 | 接受调控和规制并且要依法竞争 | 义务要依法履行 |
表十一、调控主体与规制主体的职权,可以总称为“调制权”,分为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两大类。
宏观调控权 | 财政调控权 | 财政收入权 | 征税权 |
发债权 | |||
财政支出权 | 预算支出权 | ||
转移支付权 | |||
金融调控权 | 货币发行权 | ||
利率调整权 | |||
计划调控权 | 产业调控权 | ||
价格调控权 | |||
市场规制权 | 市场规制立法权 | 垄断行为 | |
不正当竞争行为 | |||
侵害消费者权利行为 | |||
对价格,质量,广告,虚假信息,滥用优势地位,以及其他违反公认的商业道德等行为的规制权 一般市场规制权 特别市场规制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