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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强化讲义(13)

考试吧特整理了《中级经济法》各章强化讲义,帮助大家理清思路,加深理解,备战201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本篇为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第八节—第十二节的内容。
第 1 页:第八节 公司债券
第 4 页:第九节 公司财务、会计
第 6 页:第十节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第 7 页:第十一节 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 10 页:第十二节 违反公司法的法律责任

  第十节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一、公司合并

  公司合并是指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变为一个公司的行为。其形式有两种:一是吸收合并;二是新设合并。

  公司合并应遵循以下程序:

  1.签订合并协议。

  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作出合并决议。

  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后,应当就公司合并的有关事项作出合并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在对公司合并作出决议时,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在对公司合并作出决议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国有独资公司的合并决议,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的合并,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4.通知债权人。

  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l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5.依法进行登记

  公司合并后,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二、公司分立

  公司分立是指一个公司依法分为两个以上的公司。《公司法》未明确规定公司分立的形式,一般有两种:一是派生分立,即公司以其部分财产和业务另设一个新的公司,原公司存续;二是新设分立,即公司以其全部财产设立两个以上的新公司,原公司解散。

  公司分立的程序与公司合并的程序基本一样.要签订分立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作出分立决议,通知债权人,办理工商登记等。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和增加

  (一)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l0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二)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公司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例题·单选题】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应当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下列有关公司通知债权人及公告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

  A.公司应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l 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B.公司应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l5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45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C.公司应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3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D.公司应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3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9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 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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