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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强化讲义(14)

考试吧特整理了《中级经济法》各章强化讲义,帮助大家理清思路,加深理解,备战201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本篇为第三章的内容。
第 1 页:第一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
第 6 页:第二节 合伙业法律制度
第 24 页:第三节 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
第 43 页:小结

  【例题·单选题】甲欲加入乙、丙为合伙人的普通合伙企业,以下各项要求中,不属于甲在入伙时必须满足的条件是( )。

  A.乙、丙一致同意,并与甲签订书面入伙协议

  B.乙、丙向甲告知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C.甲应向乙、丙说明自己的个人负债情况

  D.甲应当停止其已经从事的与该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活动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合伙企业法》规定,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据此,甲欲加入乙、丙的普通合伙企业应满足的条件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订立书面入伙协议,同时原合伙人负有告知义务,A、B两项属于甲在入伙时必须满足的条件,不选。 C项应选,《合伙企业法》没有规定甲的告知义务,甲无须说明自己的个人负债情况。D项不选,《合伙企业法》规定,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据此,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负有竞业禁止义务,甲应当停止其已经从事的与该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活动。

  【例题·单选题】张某是一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因车祸被撞成植物人,后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他合伙人不同意将其转为有限合伙人。据此,张某当然退伙的日期应是( )。

  A.全体合伙人同意其退伙之日

  B.过半数合伙人同意其退伙之日

  C.发生车祸被撞成植物人之日

  D.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之日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当然退伙以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例题·多选题】依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属于普通合伙人可以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决议而被除名的情形有( )。

  A.甲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有贪污合伙企业财产的行为

  B.乙合伙人尚有部分出资尚未缴付

  C.丙合伙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D.丁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的同时参加了另一同类营业的合伙组织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合伙企业法》规定,普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①未履行出资义务;②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③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④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据此,A、D两项表述属于本规定第三项所规定的情形,构成除名退伙原因。 B项不选,乙尚有部分出资未缴付并不违反《合伙企业法》的规定。C项不选,丙个人丧失偿债能力,应导致丙当然退伙,属当然退伙的情形,而不构成除名退伙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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