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第一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 |
第 6 页:第二节 合伙业法律制度 |
第 24 页:第三节 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 |
第 43 页:小结 |
【例题·单选题】外国投资者的下列出资方式中,不符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以机器设备出资
B.以工业产权出资
C.以已作质物的专利权出资
D.以外币出资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合营企业各方可以现金、实物、工业产权等进行出资。外国合营者作为出资的技术和设备,必须是适合我国需要的先进技术和设备。以已作质物的专利杈出资不能作为外国投资者出资方式。故C选项不符合规定。
【例题·单选题】在中国甲公司与外国乙公司拟订的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协议草案中,下列有关出资方式的约定,符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甲公司通过乙公司提供财产担保从银行贷款作为出资
B.甲公司以已作抵押的厂房作为出资
C.乙公司以人民币现金作为出资
D.乙公司以收购甲公司30%的资产作为出资
【答案】D
【解析】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合营企业任何一方不得用以合营企业名义取得的贷款、租赁的设备或者其他财产以及合营者以外的他人财产作为自己的出资,也不得以合营企业的财产和权益或者合营他方的财产和权益为其出资担保。故A选项错误;合营各方按照合营合同的规定向合营企业认缴的出资,必须是合营者自己所有的现金、自己所有并且未设立任何担保物权的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故B选项错误;外国合营者以货币出赘时,只能以外币缴付出资,不能以人民币缴付出资。故c选项错误。通过收购国内企业资产或股权设立合营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应自合营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全部购买金。故D选项正确。
3.关于出资期限的几个注意事项:
a.合营企业合同经审批后,如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超过合同规定的缴付期限延期缴资的,应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和登记机关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
b.合营企业的投资者均须按合同规定的比例和期限同步缴付认缴的出资额。按认缴比例分配收益和担亏
c.因特殊情况不能同步缴付的,应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并按实际缴付的出资额比例分配收益,但仍然按认缴比例分担亏损。
d.对合营企业中控股的投资者,在其实际缴付的投资额未达到其认缴的全部出资额之前,不能取得企业决策权,不得将其在企业中的权益、资产以合并报表的方式纳入该投资者的财务报表。
【例题·简答题】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为500万美元,其中外国合营者认缴出资为300万美元,中国合营者认缴出资为200万美元。如果合营企业合同约定分三期缴付出资,则外国合营者第一期缴付的出资额应不低于多少万美元?
『正确答案』外国合营者第一期缴付出资额应不低于45万美元。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合营各方应当在合营合同中订明出资期限,并且应当按照合营合同规定的期限缴清各自的出资。合营合同规定分期缴付出资的,合营各方第一期出资,不得低于各自认缴出资额的15%,并且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故外国合营者第一期缴付出资应不低于:300×15%=45(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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