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责编:柳絮随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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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页:第一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 |
第 6 页:第二节 合伙业法律制度 |
第 24 页:第三节 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 |
第 43 页:小结 |
第二节 合伙业法律制度
一、合伙业法律制概述
(一)合伙企业的概念和分类(了解----不看自会)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可见,合伙企业包括: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二)《合伙企业法》的适用范围和原则(了解)
第一,采取合伙制的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合伙人承担责任形式------可以适用《合伙企业法》关于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规定。
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服务机构。
第二,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的管理问题。
《合伙企业法》没有禁止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但具体的诸如一些程序性的问题等,需要由国务院作出具体的规定。
2.合伙企业法的基本原则
《合伙企业法》规定了下列基本原则:(1)协商原则;(2)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3)守法原则;(4)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5)依法纳税原则。
二、普通合伙企业
(一)普通合伙企业的概念(了解,学完以后不看都会)
普通合伙企业,是指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依照《合伙企业法》规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一种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具有以下特点:
1.由普通合伙人组成。
2.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依法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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