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第一节 合同法律制度概述 |
第 3 页: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
第 9 页: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 |
第 14 页:第四节 合同的履行 |
第 22 页:第六节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
第 25 页:第七节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
第 29 页:第八节 违约责任 |
第 31 页:第五节 合同的担保 |
第 49 页:第九节 具体合同 |
【例题·简答题】 甲企业向乙企业发出传真定货,该传真列明了所需货物的种类、数量、质量、供货时间、交货方式等,并要求乙在1 0日内报价。乙接受甲传真中列明的条件并按时报价,也要求甲在1 0日内回复。甲按期复电同意其价格,并要求签订书面合同。乙在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按甲提出的条件发货,甲收到后未提出异议,也未付货款。后因市场发生变化,该货物价格下降,甲遂向乙提出,由于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买卖关系不能成立,故乙应尽快取回货物。乙不同意甲的意见,要求其偿付货款。随后,乙发现甲放弃其对关联企业的到期债权,并向其关联企业无偿转让财产致使自己的货款无法得到清偿,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及《合同法》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传真订货、乙报价、甲回复报价行为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解析】甲传真订货行为的性质属于要约邀请。因该传真欠缺价格条款,邀请乙报价,故不具有要约性质。
乙报价行为的性质属于要约。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要约要具备二个条件:一是内容具体确定,二是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乙的报价因同意甲传真中的其他条件,并通过报价使合同条款内容具体确定,约定回复日期则表明其将受报价的约束,已具备要约的全部要件。甲回复报价行为的性质属于承诺。因其内容与要约一致,且于承诺期内做出。
(2)买卖合同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解析】买卖合同依法成立。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另一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甲乙双方虽未按约定签订书面合同,但乙已实际履行合同义务,甲也接受,并未及时提出异议,所以合同成立。
(3)对甲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何种权利请求?对乙行使该权利的期限法律有何规定?
【解析】乙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行使撤销权的请求,撤销甲的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对撤销权的时效,《合同法》规定,撤销权应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该权利消灭。
要约撤回与撤销的区别
要约撤回 要约撤销
发生的时间 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前 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后
对受要约人是否会造成损害 不会对受要约人产生损害 可能损害受要约人
是否允许撤回或撤销 允许撤回 允许撤销,但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形不得撤销
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
缔约过失责任 违约责任
产生的时间不同 发生在合同成立之前 产生于合同生效之后
适用的范围不同 适用于合同未成立、合同未生效、合同无效 适用于有效合同
赔偿范围不同 赔偿的是信赖利益的损失 赔偿的是可期待利益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