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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单选专项练习(1)

考试吧搜集整理了201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的专项练习题,帮助考生备战2010年会计职称考试
第 1 页:单选题
第 8 页:单选题答案

  8.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无效民事行为的含义。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属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该题针对“法律行为”知识点进行考核]

  9.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代理的相关规定。授权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该题针对“代理制度”知识点进行考核]

  10.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无权代理人所为的代理行为,善意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在此情形下,被代理人应当承担代理的法律后果。本题情况就属于表见代理。表见代理的情形有:被代理人对第三人表示已经将代理权授予他人,而实际并未授予;被代理人将某种有代理权的证明文件(如盖有公章的空白介绍信、空白合同文本、合同专用章等)交给他人,他人以该种文件使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而与之进行法律行为;代理授权不明;代理人违反被代理人的意思或者超越代理权,第三人无过失的相信其有代理权而与之进行法律行为;代理关系终止后未采取必要的措施而使第三人仍然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并与之进行法律行为。所以本题的合同是有效的。

  [该题针对“代理制度”知识点进行考核]

  11.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民事代理的适用范围。代理适用于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或终止权利义务的法律行为。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如遗嘱、婚姻登记、收养子女等。

  [该题针对“代理制度”知识点进行考核]

  12.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刑罚的种类。罚款属于行政处罚,不属于刑事处罚。

  [该题针对“违反经济法的法律责任”知识点进行考核]

  13.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仲裁裁决的生效。仲裁实行一裁终局,裁决书自作出裁决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该题针对“仲裁的基本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14.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仲裁法》的适用范围。适用《仲裁法》的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纠纷。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以及由强制性法律规范调整的法律关系的争议、行政争议,不能仲裁。

  [该题针对“仲裁的基本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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