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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 页:单选题答案 |
61.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出资方式。根据规定,场地使用权只能作为中方的出资方式,不能作为外方的出资方式。如果场地使用权未作为中国合营者出资的一部分,合营企业应向中国政府缴纳场地使用费。
[该题针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出资方式”知识点进行考核]
62.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注册资本。外国投资者认购境内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为原境内公司注册资本与增资额之和。
因此,本题为400+600=1000(万元)。
[该题针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知识点进行考核]
63.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投资者的出资比例以及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比例。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规定,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至3000万美元(含30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2/5,其中投资总额在125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美元。在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所以外方认缴的出资额为500×25%=125万美元。
[该题针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知识点进行考核]
64.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出资方式。合营企业任何一方不得用以合营企业名义取得的贷款、租赁的设备或者其他财产以及合营者以外的他人财产作为自己的出资,也不得以合营企业的财产和权益或合营他方的财产和权益为其出资担保。另外,劳务是合伙企业独有的出资方式。本题选项D中是以母公司作为担保人以境外的借款进行出资,这是符合规定的。
[该题针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出资方式”知识点进行考核]
65.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董事会会议制度。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应当有2/3以上董事或者委员出席方能举行。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的董事或者委员,应当书面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和表决。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或者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该题针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组织形式和组织机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组织形式和组织机构”知识点进行考核]
66.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合营企业的合营期限。根据规定,服务性行业、从事土地开发及经营房地产的行业、从事资源勘查开发的企业以及其他国家规定限制投资项目的行业应该约定合营期限。所以本题中,只有选项D不是必须约定合营期限的行业。
[该题针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财务会计管理”知识点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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