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第一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 |
第 21 页:第三节 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 |
四、解散和清算(★★★)
1、解散事由(P90)
(1)投资人决定解散;
(2)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例题·多选题】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个人独资企业应当解散的情形有( )。(2008年)
A、投资人死亡,继承人决定继承
B、投资人决定解散
C、投资人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
D、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答案】BCD
【解析】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时,才应当解散。
2、清算人(P90)
投资人可以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解释1】“投资人”可以自行清算,不包括受托人、投资人的继承人。
【解释2】债权人不能直接清算,只能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例题·单选题】林某以个人财产出资设立一个人独资企业,聘请陈某管理该企业事务。林某病故后,因企业负债较多,林某的妻子作为惟一继承人明确表示不愿继承该企业,该企业只得解散。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关于该企业清算人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2006年)
A、由陈某进行清算
B、由林某的妻子进行清算
C、由债权人进行清算
D、由债权人申请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答案】D
3、债权申报期限(P90)
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债权。
4、财产的清偿顺序(P91)
(1)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2)所欠税款;
(3)其他债务。
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解释】法律规定没有涉及“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应作为第一顺位清偿。
5、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要求的,该责任消灭。(P91)
【例题1·单选题】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一定期限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要求的,债务人的偿还责任消灭,该期限是( )。(2004年)
A、1年 B、2年 C、3年 D、5年
【答案】D
【例题2·多选题】张某于2003年3月设立乙个人独资企业。2003年5月,乙企业与甲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根据合同约定,乙企业应于2003年8月15日前支付给甲公司货款15万元,但乙企业一直未支付该款项。2004年1月乙企业解散。2006年5月1日,甲公司要求张某偿还上述15万元债务,遭到张某的拒绝。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
A、因乙企业已经解散,甲公司的债权已经消灭
B、甲公司可以要求张某以其个人财产承担15万元的债务
C、甲公司请求张某偿还债务的期限应于2006年1月届满
D、甲公司请求张某偿还债务的期限应于2009年1月届满
【答案】AC
【解析】(1)选项AB: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2)选项CD: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要求的,该责任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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