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7】交易
1、普通合伙人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2、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考点8】竞争
1、普通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2、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考点9】损益分配
1、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
2、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3、部分
(1)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2)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考点10】决议方式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合伙企业法》对合伙企业的表决办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考点11】善意第三人
1、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
2、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考点12】入伙
1、普通合伙人
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有限合伙人
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考点13】退伙
1、普通合伙人
普通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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