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国会计职称考试报名工作的陆续开展,2011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已进入到备考阶段。为了帮助考生高效备考,游老师针对2011年会计职称《经济法》考试教材内容、学习方法和技巧等进行了讲解。
一、2011年教材相关问题
从财政部考试评价中心公布的大纲中可以看出中级经济法的考试大纲并无变化,通过大纲可以发现总体内容结构和各个章节的布局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由于经济法与其他课程有不同之处,毕竟涉及到法律制度及政策底线问题,也有可能在2009年底或者2010中,法律制度进行了修订意见稿,可能在2011年就开始实行了,还有一些法律规定出台之后,由于新的制度进行修订,同样会带来旧法律法规的废止。严格意义上来讲,2011年的教材从大纲可以发现并没有进行实质性上的改变,由于法律制度增删的变化,预计教材可能会有一定的变化。
中级经济法共八章:
第一章,宏观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在理论的成熟度上还是有一定的欠缺,有一些内容争议还是比较大的,但毕竟是理论性的框架,不是一个法律规范,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因此,我个人认为第一章基本可以按2010年教材进行复习。
第二章,公司的法律制度,近期出台法律制度比较重要的,一是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一)、(二),但是司法解释(一)、(二)基本覆盖到2010年教材当中相关部分;二是关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公司登记当中,目前还没有出台与考试相关的,非常密切的法律规范,所以第二章内容也没有实质性的变化。因此,我个人认为第二章基本可以按2010年教材进行复习。
第三章,其他主体的法律制度,本章包括三部分相关内容:
(1)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
(2)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3)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
本章介绍了在公司之外,由于投资主体的不同,所形成企业的其他模式,一类是法人型的企业;一类是外商投资者相关的法律制度,应该说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在法律本身当中,由于符合法人条件,往往也成立为有限责任公司,所以在教材当中,称为公司法的特别法。这部分内容目前并没有发现新出台的规定,但是外商投资企业法,重新的修订和重新的制订,应该是排在今年年底,与考试就没有太大的关系。
第四章,证券法律制度。虽然今年出台了一些最基本的规定,但是也有些规定并不是中级职称考试系列的相关内容,本章今年有调整,但调整并不是很大。
另外,在第四章学习当中,去年有很多学员提出了一些问题,如法律法规用词不相符的地方,所以说应该会按照新的法律制度进行修订,原来不适合的语言,会有一些增删或者修订、修改,应该说也没有太大的实质性变化。
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当中,本章内容比较多:
第一部分为合同法总则部分,关于合同法总则09年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确实有司法解释(一)、(二),(三)、(四)并没有推出,因此与考试并没有关系。从总则上来看,没有太大的变化。但是有些学员在看去年教材时,会发现教材当中有一些错别字,或者个别语言表达的并不是规范,这些都会进行调整及修订;
第二部分,给大家融入了物权法的内容,如物权法中的担保物权,而这一部分目前也没有新的规定;
第三部分,合同法的分则,合同法的分则由于司法解释(一)、(二),去年都已经推出了,教材并没有把相关内容都选上,可以推定分则的内容也是维持原状。
第六章,教材当中税收的部分。这本教材是两部分结构构成的,一部分属于经济法系列,另一部分属于经济法当中宏观调控那一部分的税收。税收法律制度应该说过去常讲,教材是经济法和税法两部分构成,这话是不对的,因为经济法当中含着税法,过去教材并不是说的经济法而是民商法,所以把税法和经济法分成两部分,这样说是可以的。但是现阶段,已经回归到经济法的基础理论,而经济法当中的税收部分是非常重要的经济法内容。
税收的部分第六章讲了两个非常重要的流转税,增值税与消费税,这两个税由于在整个流转税的地位当中占的位置非常重要,也是税收调控非常重要的重点,也是国家取得这种财政收入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这部分内容有一个特点,国家的政策时时不断的进行调整。个人认为,这些新规定对于中级经济法的考生来讲,是在工作业务当中必备的,应该说就算选入到中级经济法教材当中也是合情合理的。我个人倒是更加倾向于新规定应该入选到教材当中,而一些旧的规定,个人认为在教材当中应该做删减,可以预测今年中级经济法部分在第六章税收部分会有增加或者删减的相关内容。
第七章,企业所得税的法律制度。企业所得税,在2007年两税合并之后进行了非常大的调整,这个大的调整在整个实施过程当中,肯定会暴露出一些不适用或者是和目前税收制度,有些内容执行起来非常困难,国家税务总局,或者是其他立法机关及国务院,在制定行政法规的时候,相继出台了几个最新的规定。这些规定对于税的收入,特别是上市公司的重组,重组当中很重要的股权投资问题,股权投资包括股权转让,包括股权投资如何计入,收入等方面,都构成企业所得税非常重要的内容,这些规定从2009年到至今,确确实实在不断的进行增删,进行调整。
税收优惠,外国企业投资的企业所得税,过去有明确的规定,比如境外纳完税以后,境内如何进行调整,这些内容近期出台了一些新的规定。
第八章,本章内容是对宏观调控制度做的具体介绍:
第一部分,国有资产法律制度,这部分内容新规定不多;
第二部分,价格制度目前来看,法律上并没有对价格法进行全面的修订,还可以维持原状。第三部分,在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包括商务部,还有其他一些宏观调控的机关,确实是在2009年年底,出台了关于垄断法律上一些很多的规定,这些规定应该会反映在垄断法律制度当中,垄断法律制度的出台就意味着以前有一些规定有可能不执行,按照新规定执行,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第八章相应的法律制度出台,也会引起教材内容的一些变动。
总的来讲,教材当中一共八章,我个人认为有四章比较稳定,经济法基础理论部分、公司法律制度部分、合同法律制度部分及其他主体法律制度部分。这四部分实质性内容,在没有拿到新教材的情况下,完全可以使用2010年教材先进行预习,其他的章节可以在拿到新教材后来进行学习。
针对这一阶段,很多考生提出了一些问题:是不是可以使用2010年旧教材进行学习?
我个人认为,如果教材有变化,使用旧教材学习就有一定的困难。财政部考试评价中心网站上会有一些修订,但是要把修订的内容与旧教材进行衔接,花费的时间和精力就太多了。特别考生又没有这方面的经验,电子版修订非常困难,站在这个角度上,我希望大家在教材下来后,一定要订一本新教材。
考试往往是重新、重重的原则,凡是认为重点的内容或者新增加的内容,往往会在当年的考试当中体现出来。
二、复习指导
1、新考生
从2010年开始教材发生了很大变化:
《初级经济法》共七章:
第一章:补充了第一部分——法理;第二部分——民商法基础知识
第二章:劳动合同法
最后结算进行了调整。
初级经济法的内容,在中级经济法中不会再出现,从法学理论上讲并不是递进和累进的过程。要求大家多感受。
2.升级考生
与新考生大致相同。
3.轮回考生
自己总结出框架体系。只有真正懂了内容也就不用背了。
第一章宏观经济法的理论不是要求大家来背,而是要求一定要理解,树立起框架体系。这一章是指导性的。
三、考试的相关内容及要求
试卷对大家的要求,经济法的考试分两部分的试题,一部分客观题,单项选择,多项选择还有判断题,多项选择是一道题2分,每年考试大概40分左右,有可能是20道题,这是根据2010年试题结构去讲。
单项选择题25分,每道题1分,判断题基本上是10分,有时会多一两分,判断题是倒扣分,客观题的部分占了75%,25%是主观题型的部分。
主观题型也是有两类题型构成:一类是简答题,5分题,一类是综合题,从近几年考试情况来看,综合题只出一道题,大概10分。
也有考生问:简答题的答题要求和综合题的答题要求有没有什么本质的不同?从考试题型来看,没有什么不同,只不过简答题的问法更加简单和单纯。而综合题的问法一个是稍为复杂一些。问题问的也多,文字量也大。
如果这几个方面都把握了,那在参加2011年中级经济法这门课的复习就有了充分的思想准备。
经济法需要记忆的东西,它的时效性也显得非常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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