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校 - 万题库 - 美好明天 - 直播 - 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 考试吧 > 会计职称考试 > 复习指导 > 中级经济法 > 正文

2011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合同法律制度(3)

考试吧整理了2011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合同法律制度,帮助考生备考。

  四、效力待定合同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

  解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是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合同当然有效。

  2、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如果经过被代理人追认,视为有权代理。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1)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2)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例题】2007年7月5日,甲授权乙以甲的名义将甲的一台笔记本电脑出售,价格不得低于8000元。乙的好友丙欲以6000元的价格购买。乙遂对丙说:“大家都是好朋友,甲说最低要8000元,但我想6000元卖给你,他肯定也会同意的。”乙遂以甲的名义以6000元将笔记本电脑卖给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该买卖行为无效

  B、乙是无权代理行为

  C、乙可以撤销该行为

  D、甲可以追认该行为

  答案:BD

  3、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而订立的合同,分为两种情形:

  (1)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经权利人追认,该合同有效。

  (2)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解释:无处分权人是以自己的名义处分财产,这是无权处分行为与无权代理行为的根本区别。【例题】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合同中,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的有( )。(2006年)

  A、甲、乙恶意串通订立的损害第三人丙利益的合同

  B、某公司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与善意第三人丁订立的买卖合同

  C、代理人甲超越代理权限与第三人丙订立的买卖合同

  D、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甲与他人订立的买卖合同

  答案:CD

上一页  1 2 
  相关推荐:2011年初/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汇总

       2011年度初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考完全指南

       2011年会计职称考试网上报名有关问题解答

       1999年—2010年会计职称考试历年真题汇总

0
收藏该文章
0
收藏该文章
文章搜索
万题库小程序
万题库小程序
·章节视频 ·章节练习
·免费真题 ·模考试题
微信扫码,立即获取!
扫码免费使用
中级会计实务
共计2711课时
讲义已上传
30036人在学
经济法
共计2212课时
讲义已上传
12623人在学
财务管理
共计2870课时
讲义已上传
30519人在学
财务报告目标
共计25824课时
讲义已上传
68785人在学
存货的期末计量
共计5987课时
讲义已上传
36548人在学
推荐使用万题库APP学习
扫一扫,下载万题库
手机学习,复习效率提升50%!
距离2025中级还有
2025中级会计考试时间9月6日-8日
版权声明:如果会计职称考试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会计职称考试网内容,请注明出处。
Copyright © 2004- 考试吧会计职称考试网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直170033号 
京ICP证060677 京ICP备05005269号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权威支持(北京)
在线
咨询
官方
微信
关注会计职称微信
领《大数据宝典》
报名
查分
扫描二维码
关注初级报名查分
扫描二维码
关注中级报名查分
看直播 下载
APP
下载万题库
领精选6套卷
万题库
微信小程序
选课
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