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公司法律制度概述
一、公司的种类(★)(P33)
1、母公司和子公司
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虽然存在控制与被控制的组织关系,但它们都具有法人资格,在法律上是彼此独立的企业。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总公司和分公司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领取《营业执照》(而非《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例题1·单选题】甲公司的分公司在其经营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一份货物买卖合同。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合同的效力及其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06年)
A、该合同有效,其民事责任由甲公司承担
B、该合同有效,其民事责任由分公司独立承担
C、该合同有效,其民事责任由分公司承担,甲公司负补充责任
D、该合同无效,甲公司和分公司均不承担民事责任
【答案】A
【例题2·多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分公司法律地位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08年)
A、分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B、分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C、分公司可以依法独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D、分公司从事经营活动的民事责任由其总公司承担
【答案】CD
二、公司法人财产权
1、对外投资(★)(P35)
(1)对外投资的规模
公司章程对投资总额及单项投资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解释】《公司法》对公司对外投资的规模并没有限制,公司章程可以自己限定。
(2)对外投资的决议方式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解释】《公司法》只是规定公司章程可以在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之间选择,具体由公司章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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