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公司债券
1、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P71)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6000万元。
(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
【解释】累计债券余额是指本次发行前“尚未偿还”的债券金额和本次发行的债券金额之和。
(3)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例题1·单选题】某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月发行一年期公司债券500万元。2008年11月,该公司又发行三年期公司债券600万元。2009年7月,该公司拟再次发行公司债券,现有净资产5000万元。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公司此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最高限额为( )万元。
A、2000 B、1500 C、1400 D、900
【答案】C
【解析】一年期的公司债券截至2009年7月已经偿还完毕,本次发行前尚未偿还的金额为600万元。因此,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最高限额为5000×40%-600=1400(万元)。
【例题2·多选题】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的条件有( )。
A、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
B、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
C、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50%
D、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答案】AD
【解析】(1)选项AB: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6000万元;(2)选项C: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
2、募集资金用途(★★)(P71)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3、发行程序(★)(P72-73)
(1)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由董事会制定方案,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2)国有独资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作出决定。
【相关链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但“合并、分立、解散、增减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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