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接受调控和规制的主体的义务
对于一般的市场主体的义务,在民商法等领域已有规定,当这些市场主体成为经济法上的主体时,同样也要承担这些义务;同时,还要承担经济法所规定的相关义务。这些义务主要有两类:一类是接受调控和规制的义务,一类是依法竞争的义务。
1.市场主体应当接受依法作出的调控和规制,遵从那些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调控和规制。
具体包括接受相关国家机关依法作出的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两个方面。市场主体虽然享有市场决策权,但对于那些具有法律约束力、强制执行力的调制行为,则应当接受,而不能从事违法的博弈活动,这是其基本义务。
2.接受调控和规制的义务,主要是从纵向对策的角度来看的。从横向对策的角度来说,则涉及依法竞争的义务。
3.主体的依法竞争义务,除了传统意义的以外,还可能被赋予新的含义。(税收逃避、非法集资、虚假上市)
4.主体都可能成为竞争者,消费者个人一旦从事经营性活动,也就成为了经营者,同样也要履行依法竞争的义务。
【例题·多选题】对于接受调控和规制的主体要承担经济法所规定的相关义务,这些义务主要有( )。
A.对于那些具有法律约束力、强制执行力的调制行为,不能从事违法的博弈活动
B.在其行使竞争权的过程中,不能采取不公平的方式,或者不正当竞争的手段,去损害其他竞争主体的利益
C.不得从事违反诚实信用、公序良俗和公认的商业道德的行为
D.消费者个人一旦从事经营性活动,同样也要依法竞争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接受调控和规制的主体的义务。
六、经济法主体权利义务的特殊性
经济法主体权利、义务的特殊性,体现在权利义务的配置、法律规范分布、对应程度等诸多方面。
1.从权利义务的配置来看,如果把职权和职责分别归入广义的权利与义务之中,则在经济法主体的权利与义务配置上存在着“不均衡性”。
(1)在宏观调控法的部门法中,往往是有关调控主体的权利规定较多,而对受控主体的权利则规定较少;
(2)在市场规制法中,往往是对从事市场经营活动的受制主体的义务规定较多,而对规制主体和不从事市场经营活动的非营利性主体的权利则规定较多。
2.与上述权利义务配置的不均衡性相关联,在法律规范分布方面,存在着权利规范和义务规范在主体分布上的“倾斜性”,即权利规范的分布更向调控主体和规制主体倾斜,而义务规范的分布则更多地向受控主体和受制主体倾斜。
3.从权利与义务的对应程度来看,经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具有“不对等性”。由于调控主体与受控受体,以及规制主体与受制主体并非平等主体,因而不能像民事主体那样至少在理论上权利与义务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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