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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知识点总结(1)

考试吧整理了2011年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知识点总结,帮助考生备考。

  四、法律渊源和法系

  这部分内容是法律中的基础知识,但对注册会计师的考试意义不大,所以我们只需要了解我国所涉及到的几种法律形式就可以了。


  五、法律体系

  六、法律关系

  前面我们了解了法律的特征、规范和体系,现在我们来看一下具体的法律关系。这部分内容也可以说是重要内容,最关键我们要重点理解、分辨法律关系中的主体和客体。其实说的简单些,主体和客体是参与到法律关系中的两方而已。主体,就是法律关系当中享有主要权利或是承担主要义务的一方,简而言之就是指的法律关系当中的参与人;客体,就是权利、义务所指的对象,一般是所涉及到的物、行为、人格利益和智力成果。对于法律关系当中,我们只要分清楚主体和客体,以及各自的构成条件也就可以了,其实也没有什么过难之处,关键在于理解。

  综上,就是我所说的第一块内容——法律理论基础知识,我只把我认为重点的内容简单和大家共同回顾了一下。其实,法律方面的内容说简单也简单,说不简单也不简单的。首先我们要掌握基础内容,明辨一件法律事实中的各方,以及各方之间所产生的连带关系,按照法律相关规定应当如何进行处理、裁决,也就达到我们所预期的目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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