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一、合伙企业法律制度概述 |
第 2 页:二、普通合伙企业 |
第 14 页:三、有限合伙企业 |
第 18 页:四、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
(2)退伙的效果。退伙的效果,是指退伙时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和民事责任的归属变动。分为两类情况:一是财产继承;二是退伙结算。
财产继承 |
退伙结算 |
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
①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
合伙人退伙以后,并不能解除对于合伙企业既往债务的连带责任。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考题·多选题】甲是合伙企业合伙人,因病身亡,其继承人只有乙。关于乙继承甲的合伙财产份额的下列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有( )。(2006年考题)
A.乙可以要求退还甲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
B.乙只能要求退还甲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
C.乙因继承而当然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D.经其他合伙人同意,乙因继承而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退伙的效果。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该合伙人的继承人,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如果合法继承人不愿意成为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的,合伙企业应退还其依法继承的财产份额。
【例题·单选题】张某是一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因车祸被撞成植物人,后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他合伙人不同意将其转为有限合伙人。据此,张某当然退伙的日期应是( )。
A.全体合伙人同意其退伙之日
B.过半数合伙人同意其退伙之日
C.发生车祸被撞成植物人之日
D.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之日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当然退伙以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应当注意的是,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必须经过法院的认定,故宣告之日方为条文中所规定的“实际发生之日”。
【例题·多选题】依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属于普通合伙人可以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决议而被除名的情形有( )。
A.甲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有贪污合伙企业财产的行为
B.乙合伙人尚有部分出资尚未缴付
C.丙合伙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D.丁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的同时参加了另一同类营业的合伙组织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合伙企业法》规定,普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①未履行出资义务;②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③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④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据此,A、D两项表述属于本规定第三项所规定的情形,构成除名退伙原因。B项不选,乙尚有部分出资未缴付并不违反《合伙企业法》的规定。C项不选,丙个人丧失偿债能力,应导致丙当然退伙,属当然退伙的情形,而不构成除名退伙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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