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校 - 万题库 - 美好明天 - 直播 - 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 考试吧 > 会计职称考试 > 复习指导 > 中级经济法 > 正文

2011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基础讲义(18)

考试吧提供了“2011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基础讲义”,帮助考生巩固知识点,加深理解。
第 1 页:一、合伙企业法律制度概述
第 2 页:二、普通合伙企业
第 14 页:三、有限合伙企业
第 18 页:四、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三、有限合伙企业

  (一)有限合伙企业的概念及法律适用

  1.有限合伙企业的概念

  有限合伙企业,是指由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共同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的合伙组织。

  2.有限合伙企业的法律适用

  凡是《合伙企业法》中对有限合伙企业有特殊规定的,应当适用有关特殊规定。无特殊规定的,适用有关普通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一般规定。

  (二)有限合伙企业设立的特殊规定

  1.有限合伙企业人数

  (1)有限合伙企业由2个以上50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1个普通合伙人。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

  (2)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应当转为普通合伙企业。

  2.有限合伙企业名称

  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3.有限合伙企业协议

  合伙协议除符合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的规定外,还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2)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

  (3)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与违约处理办法;

  (4)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

  (5)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的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责任;

  (6)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相互转变程序。

  4.有限合伙人出资形式

  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5.有限合伙人出资义务

  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相关考点】公司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6.有限合伙企业登记事项

  【考题·单选题】下列有关有限合伙企业设立条件的表述中,不符合新颁布的《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2007年考题)

  A.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B.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

  C.有限合伙人可以用知识产权作价出资

  D.有限合伙企业登记事项中应载明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名称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的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的字样,而不能标明“普通合伙”、“特殊的普通合伙”、“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等字样。

  【例题·单选题】甲、乙、丙、丁四人准备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

  A.甲提议邀请某国有企业作为有限合伙人加入合伙企业

  B.乙要求作为普通合伙人以劳务作价出资

  C.丙建议企业名称为××有限合伙公司

  D.丁认为货币出资没有比例限制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的字样,而不能标明“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等字样。

  相关推荐:

  2011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基础讲义汇总

  财政部负责人:2011会计职称考试教材答疑汇总

  2011会计职称考试《中级会计实务》辅导笔记汇总

  2011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巧记顺口溜总结

0
收藏该文章
0
收藏该文章
文章搜索
万题库小程序
万题库小程序
·章节视频 ·章节练习
·免费真题 ·模考试题
微信扫码,立即获取!
扫码免费使用
中级会计实务
共计2711课时
讲义已上传
30036人在学
经济法
共计2212课时
讲义已上传
12623人在学
财务管理
共计2870课时
讲义已上传
30519人在学
财务报告目标
共计25824课时
讲义已上传
68785人在学
存货的期末计量
共计5987课时
讲义已上传
36548人在学
推荐使用万题库APP学习
扫一扫,下载万题库
手机学习,复习效率提升50%!
距离2023中级还有
2023中级会计考试时间9月9日-11日
版权声明:如果会计职称考试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会计职称考试网内容,请注明出处。
Copyright © 2004- 考试吧会计职称考试网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直170033号 
京ICP证060677 京ICP备05005269号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权威支持(北京)
在线
咨询
官方
微信
关注会计职称微信
领《大数据宝典》
报名
查分
扫描二维码
关注初级报名查分
扫描二维码
关注中级报名查分
看直播 下载
APP
下载万题库
领精选6套卷
万题库
微信小程序
选课
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