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一、合伙企业法律制度概述 |
第 2 页:二、普通合伙企业 |
第 14 页:三、有限合伙企业 |
第 18 页:四、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
(四)有限合伙企业财产出质与转让的特殊规定
1.有限合伙人财产份额出质
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有限合伙人财产份额转让
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考题·判断题】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2010年考题)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表述正确。
(五)有限合伙人债务清偿的特殊规定
1.有限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2.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限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六)有限合伙企业入伙与退伙的特殊规定
1.入伙
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注意:有限合伙企业中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仍然承担连带责任。
2.退伙
(1)有限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③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④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注意:有限合伙人当然退伙的情形比普通合伙人少一项,即合伙人丧失偿债能力。因为有限合伙人只承担有限责任,不存在丧失偿债能力的问题。
(2)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
(3)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4)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注意: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不包括以前经营中分得的财产。
【考题·单选题】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人在出现一定情形时当然退伙。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当然退伙情形的是( )。(2010年考题)
A.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被依法宣告死亡
B.有限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C.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D.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被责令关闭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因此,C选项不属于当然退伙的情形。
【例题·单选题】甲是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在该合伙企业经营过程,甲共取得分配的利润5万元。后来,甲因故退伙,退伙清算时甲从该合伙企业分得财产价值2万元。甲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数额是( )万元。
A.0
B.2
C.5
D.7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有限合伙企业的退伙。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2万元)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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