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一、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概述 |
第 5 页: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 |
第 11 页:三、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律制度 |
第 16 页:四、外资企业法律制度 |
四、外资企业法律制度
(一)外资企业的设立
1.设立外资企业的条件
国家鼓励外资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从事新产品开发,实现产品升级换代,节约能源和原材料,并鼓励举办产品出口的外资企业。
2.设立外资企业的法律程序
(1)提出申请。外国投资者应先向拟设立外资企业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提交报告,收到报告的人民政府签署意见后,由外国投资者通过外资企业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
(2)审批机关审批。审批机关在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90日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
(3)办理工商登记。外国投资者在收到批准证书之日起30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二)外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与外国投资者的出资
1.外资企业的注册资本
(1)外资企业的注册资本,是指为设立外资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资本总额,即外国投资者认缴的全部出资额。
(2)外资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应当符合中国的有关规定,目前参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有关规定执行。
(3)外资企业在经营期限内不得减少其注册资本,但因投资总额和生产经营规模等发生变化,确需减少注册资本的,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外资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外资企业将其财产或者权益对外抵押、转让,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例题·多选题】根据外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外资企业的下列行为中,必须经审批机关批准的有( )。
A.增加注册资本
B.减少注册资本
C.抵押财产
D.转让财产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根据外资企业法的规定,外资企业在经营期限内不得减少其注册资本,但因投资总额和生产经营规模等发生变化,确需减少注册资本的,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外资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外资企业将其财产或者权益对外抵押、转让,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故ABCD选项正确。
2.外国投资者的出资
出资方式 |
外国投资者可以用可自由兑换的外币出资,也可以用机器设备、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作价出资。 |
经审批机关批准,外国投资者也可以用其从中国境内兴办的其他外商投资企业获得的人民币利润出资。 | |
外国投资者以机器设备作价出资的,该机器设备必须符合下列要求:①外资企业生产所必需的;②作价不得高于同类机器设备当时的国际市场正常价格。 | |
外国投资者以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作价出资时,该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必须符合下列要求:①外国投资者自己所有的;②该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的作价应当与国际上通常的作价原则相一致,其作价金额不得超过外资企业注册资本的20%。 | |
出资期限 |
外国投资者缴付出资的期限应当在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和外资企业章程中载明。外国投资者可以分期缴付出资,但最后一期出资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年内缴清。其中第一期出资不得少于外国投资者认缴出资额的15%,并应当在外资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90天内缴清。 |
外国投资者未能在外资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90天内缴付第一期出资的,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30天不缴付其他各规出资的,外资企业批准证书即自动失效。 | |
外国投资者有正当理由要求延期出资的,应当经审批机关同意,并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 |
外国投资者缴付每期出资后,外资企业应当聘请中国的注册会计师验证,并一出具验资报告,报审批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
【考题·判断题】外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以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作价出资的,该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的作价金额不得超过外资企业注册资本的25%。( )(2007年考题)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外资企业的出资。根据规定,外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以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作价出资的,该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的作价金额不得超过外资企业注册资本的“20%”。
【例题·单选题】某外商独资企业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外国投资者以工业产权作价出资的金额最多是( )。
A.20万元
B.25万元
C.30万元
D.35万元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方式。根据规定,以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出资的,其作价金额不得超过外资企业注册资本的20%。因此注册资本为100万,工业产权作价出资最多是100*20%=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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