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会计职称教材《中级经济法》科目答疑(1)
1、第123页,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投资总额的问题: 注册资本在210万美元以下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10/7;注册资本在210万美元以上至500万美元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倍;注册资本在500万美元以上至1200万美元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5倍……。
如果注册资本为210万元适用哪个比例?注册资本为500万元适用哪个比例?
解答: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的相关规定,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需要保持一定的比例关系,这其中涉及两处不一样的规定,即“以投资总额确定注册资本”和“以注册资本确定投资总额”,两处规定虽然角度不同,但是说明的比例是相同的。学会计论坛
(一)以投资总额确定注册资本
1987年3月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了《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的暂行规定》,明确了合营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其主要内容是:(1)投资总额在300万(含30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7/10;(2)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上至1 000万(含1 00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2,其中投资总额在42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10万美元;(3)投资总额在1 000万美元以上至3 000万(含3 00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2/5,其中投资总额在1 25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美元;(4)投资总额在3 000万美元以上的,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3,其中投资总额在3 60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l 200万美元。
(二)以注册资本确定投资总额
根据《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规定》的内容,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的,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对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应按照以下比例确定投资总额的上限:(1)注册资本在210万美元以下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10/7;(2)注册资本在210万美元以上至500万美元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倍;(3)注册资本在500万美元以上至1 200万美元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5倍;(4)注册资本在1 200万美元以上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3倍。
(三)两处规定的适用
从上面可以看出来,(一)的规定比较早,(二)的规定其实可以取代(一),很多人认为这两处规定的区间不同,其实随着我国立法水平的提高,目前(二)的规定立法技术比(一)要高很多,这两处区间规定应该是相同的,这里需要明确的是(二)中的“以上”应该是包括本数的,虽然规定中并没有明确,但是我们可以通过以下的演算来推算出来。
1 、投资总额为41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210万美元
根据投资总额决定注册资本的区间,当投资总额大于300万美元而小于420万美元的,那么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10万美元,可以看出,以上数据在这里是符合规定的。
根据注册资本决定投资总额的区间。当注册资本正好等于210万美元时,并没有规定适用哪个区间。
(1)如果适用的是2倍的话,那么可以得出投资总额不得超过420万美元,此时以上举例的数据是符合规定的,没有问题。
(2)如果适用的是10/7的话,那么可以得出投资总额不得超过300万美元,此时以上举例的数据就是不符合规定的,同一组数据是不可能在一边符合规定另外一边不符合规定的,由此可以推断,210万美元只能对应的是2倍。
2、 投资总额1100万美元,注册资本500万美元
根据投资总额决定注册资本的区间,当投资总额大于1000万美元而小于1250万美元的话,那么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美元,可以看出,根据此区间的定义,以上举例的数据是符合规定的。
根据注册资本决定投资总额的区间。当注册资本正好等于500万美元时:
(1)如果适用的是2.5倍的话,可以得出投资总额不得超过1250万美元,此时以上举例的数据符合规定。
(2)如果适用的是2倍的话,可以得出投资总额不得超过1000万美元,此时以上举例的数据又不符合规定了。
2、第365页,[例7-15]要求计算企业在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支出金额。题目解析当中的第二步计算年度利润总额是扣除了上年度亏损60万元。请问:按税法的规定是按当年利润总额计算公益性捐赠扣除额,将60万扣除是否正确?
解答:第365页 [例7-15]计算时不应扣除上年度亏损60万元,应以年度利润总额,即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必须是大于零的数额)为准。答案应为56.4万元。
3、我是上海的一名考生,自2012年1月1日起,上海实行增值税扩围,“应税服务”将由原来的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那么在考试时,如果涉及这类考题,我们应该按缴纳增值税计算还是缴纳营业税计算呢?
解答:上海市的部分行业只是进行增值税“扩围”的试点改革,如有相关考题,仍应以大纲的规定为准,即仍然按照缴纳营业税计算。
4、第57页,[例2-12]答案ABD是错误的,A不是正确答案。
解答: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本题选项A为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1/2时,是出于2/3多于1/2的考虑而认为是正确答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