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证券法律制度
重点、难点讲解及典型例题
一、证券法的基本原则
(一)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必须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提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又被称为“三公”原则,是证券法的基本愿则,是证券法的基石。
(二)证券发行、交易活动的当事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应当遵守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三)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欺诈、内幕交易和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
(四)分业经营、分业管理原则
证券业和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证券公司与银行、信托、保险业务机构分别设立。
【提示】分业经营的目的在于风险隔离,为了避免金融行业混业经营可能带来的危机连锁反应,要求分业经营。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原则
(六)监督管理与自律管理相结合原则
二、证券发行、交易有关的机构
(一)证券交易所
1.我国证券交易所为实行自律管理的会员制法人,会员制证券交易所是非营利性的法人组织。
2.证券交易所的组织机构
(1)权力机构→会员大会
【链接】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
(2)不得担任证券交易所负责人的情形
①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解除职务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负责人或者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被解除职务之日起未逾5年;
②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撤销资格的律师、注册会计师或者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验证机构的专业人员,自被撤销资格之日起未逾5年;
③《公司法》中关于“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5点)。
(二)证券公司
1.设立条件设立证券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
(2)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
【链接】设立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其自有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亿元。
(3)有符合《证券法》规定的注册资本;
【提示】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取决于其具体的经营范围。另外,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
表4.1 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 注册资本要求 | |||
5000万元 | 1亿元 | 5亿元 | ||
资质要求低 | 1.证券经纪; 2.证券投资咨询; 3.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
√ | √ | √ |
资质 要求高 |
1.证券承销与保荐; 2.证券自营; 3.证券资产管理; 4.其他证券业务 |
没戏 | 经营这四项业务之一的 | 经营这四。ji业务两项以上的 |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从业人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5)有完善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
(6)有合格的经营场所和业务设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例题1·单选题】某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为2亿元。根据规定,该证券公司不可以同时经营的业务是( )。
A.证券自营;证券经纪;证券资产管理
B.证券自营;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C.证券自营;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
D.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承销与保荐;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证券公司注册资本的规定。选项A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应为5亿元。
2.经营权限
(1)证券公司不得为其股东或者股东的关联人提供融资或者担保。
【链接】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一般公司经股东会同意即可,证券公司直接禁止)
(2)证券公司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应当存放在商业银行,以每个客户的名义单独立户管理。
(3)证券公司应当妥善保存客户开户资料、委托记录、交易记录和与内部管理、业务经营有关的各项资料,任何人不得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毁损。上述资料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0年。
3.证券公司从业人员的任职资格
(1)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开除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和被开除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招聘为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
(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在公司中兼职的其他人员,不得在证券公司中兼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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