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企业所得税的税率
企业所得税的基本税率为25%。
表7.2企业所得税的税率
种类 | 税率 |
基本税率 | 25% |
低税率(非居民企业的所得) | 20%(实际征税时适用10%的税率) |
两档优惠税率 | 1.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 2.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 |
10%的优惠税率 | 1.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中国居民企业向境外H股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2008年及以后年度股息时,统一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息、红利和利息收入,缴纳10%的企业所得税 |
表7.3小型微利企业的界定标准
工业企业 | 其他企业 | |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 小于等于30万元 | |
从业人数 | 小于等于100人 | 小于等于80人 |
资产总额 | 小于等于3000万元 | 小于等于1000万元 |
【例题3·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以下适用25%税率的是( )。
A.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
B.在中国境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所得与其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
C.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且取得所得与其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
D.所有的非居民企业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税率的应用。非居民企业包括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炀所的企业以及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企业分为两种类型: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且取得所得与其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所得与其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前者适用25%税率,后者适用20%税率(实际征税率10%)。
四、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收入的确认【★2011年、2010年单选题】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权责发生制从企业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是否发生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依据。注重强调企业收入与费用的时间配比,要求企业收入费用的确认时间不得提前或滞后。
表7.4 收入的分类
收入类型 | 具体项目 |
销售货物收入 | 企业销售商品、产品、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其他存货取得的收入 |
提供劳务收入 | 企业从事建筑安装、修理修配、交通运输、仓储租赁、金融保险、邮电通信、咨询经纪、文化体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教育培训、餐饮住宿、中介代理、卫生保健、社区服务、旅游、娱乐、加工以及其他劳务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
转让财产收入 | 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以及其他财产而取得的收入 |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 企业因权益性投资从被投资方取得的收入 【提示】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
利息收入 | 企业将资金提供他人使用但不构成权益性投资,或者因他人占用本企业资金取得的收入 |
租金收入 | 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以及其他有形财产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 |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 企业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而取得的收入 |
接受捐赠收入 | 企业接受的来自其他企业、组织或个人无偿赠予的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 |
其他收入 | 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
1.销售货物收入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表7.5 销售货物收入的确认
销售方式 | 确认收入 |
托收承付 | 办妥托收手续 |
预收款 | 发出商品 |
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 | 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 |
以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 | 收到代销清单 |
2.特殊收入的确认
表7.6 特殊收入的确认
特殊收入 | 税务处理 |
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 | 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定销售收入的实现 |
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等 | 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按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定收入的实现 |
建筑、安装、装配工程和提供劳务 | 持续时间超过1年的,可以按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定收入的实现 |
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 | 企业分得产品时以产品的公允价值确认收入 |
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等用途 | 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 |
3.提供劳务收入
企业在各个纳税期末,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采用完工进度(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表7.7 部分劳务收入的确认
税法列举项目 | 确认时间 |
安装费 | 根据安装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
宣传媒介的收费 | 在相关的广告或商业行为出现于公众面前时确认收入 |
软件费 | 为特定客户开发软件的收费,根据开发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
服务费 | 包含在商品售价内可区分的服务费,在提供服务的期间分期确认收入 |
艺术表演、招待宴会和其他特殊活动的收费 | 在相关活动发生时确认收入。收费涉及几项活动的,预收的款项应合理分配给每项活动,分别确认收入 |
会员费 | 申请人会或加入会员,只允许取得会籍,所有其他服务或商品都要另行收费的,在取得该会员费时确认收入。申请入会或加入会员后,会员在会员期内不再付费就可得到各种服务或商品,或者以低于非会员的价格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该会员费应在整个受益期内分期确认收入 |
特许权费 | 属于提供设备和其他有形资产的特许权费,在交付资产或转移资产所有权时确认收入属于提供初始及后续服务的特许权费,在提供服务时确认收入 |
劳务费 | 长期为客户提供重复的劳务收取的劳务费,在相关劳务活动发生时确认收入 |
(二)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
不征税收入,是指从性质和根源上不属于企业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不负有纳税义务并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组成部分的收入。
表7.8 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
收入类别 | 具体项目 |
不征税收入 | 财政拨款 |
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 |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 |
免税收入 | 国债利息收入 |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 |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 |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
【例题4·单选题】下列收入属于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的是( )。
A.转让财产收入
B.财政拨款收入
C.国债利息收入
D.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收入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不征税收入的范围。选项A应缴纳企业所得税,选项CD是免税收入。
【例题5·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企业所得税规定的免税收入的有( )。
A.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B.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C.财政拨款
D.国债转让收益
【答案】AB
【解析】本题考核免税收入的范围。《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免税收入有4项,除选项AB外,还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以及国债利息收入;选项C财政拨款,是不负有纳税义务的不征税收入,而非免税收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