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三: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一)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2.股东出资达到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重点掌握)
(1)注册资本最低限额:3万元
(2)允许分期出资
①首次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单选题】某电器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是由四位股东共同出资成立的,其注册资本为12万元。根据有关规定,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至少为( )。
A.2万元
B.2.4万元
C.3万元
D.3.6万元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首次出资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1.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2.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②总期限:2年;投资公司为5年。
(3)股东出资方式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提示】
1.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
2.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提示】高级管理人员(高管),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多项选择题】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章程对特定的人员或机构具有约束力。下列各项中,属于该特定人员或机构的有( )。
A.公司财务负责人
B.公司股东
C.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
D.公司实际控制人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由股东共同制定,所有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属于股东,不受公司章程约定。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二)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程序
【注意】:发起股东的资本充实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单选题】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设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以机器设备作价出资20万元。公司成立6个月后,吸收丁入股。1年后,该公司因拖欠巨额债务被诉至法院。法院查明,甲作为出资的机器设备出资时仅值10万元,甲现有可执行的个人财产8万元。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是( )。
A.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待有财产时再行补足
B.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补足
C.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丁补足
D.甲无须补交差额,其他股东也不负补交差额的责任
『正确答案』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