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公司的登记代理
登记管辖:
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九项,其中:
1.公司法定代表人
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2.股东出资方式【★2008、2009年、2010年客观题】
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链接】普通合伙人可以用劳务出资。
3.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
注册资本是公司成立时注册登记的资本总额。实收资本是股东已向公司缴纳的资本。注册资本不等于实收资本。公司登记时,应当明确实收资本总额。
登记事项:
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九项,其中:
1.公司法定代表人
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2.股东出资方式【★2008、2009年、2010年客观题】
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链接】普通合伙人可以用劳务出资。
3.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
注册资本是公司成立时注册登记的资本总额。实收资本是股东已向公司缴纳的资本。注册资本不等于实收资本。公司登记时,应当明确实收资本总额。
(三)办理名称预先核准和设立登记
1.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让。
2.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设立登记:
1.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让。
2.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变更登记:
1.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自变更决议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2.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白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
3.公司变更实收资本:自足额缴纳出资或者股款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5.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证照和档案管理:
1.公司登记机关于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对公司进行年度检验。
2.公司登记机关对需要认定的营业执照,可以临时扣留,扣留期限不得超过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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