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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历年考情分析(2)

来源:考试吧 2014-06-16 14:40:43 要考试,上考试吧! 会计职称万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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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页:考情分析
第 2 页:历年考题解析

  二、多项选择题

  1.(2013年)甲上市公司拟聘请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候选人中,没有资格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的有(  )。

  A.王某,因侵占财产被判刑,3年前刑满释放

  B.张某,甲上市公司投资的某全资子公司的法律顾问

  C.赵某,个人负债100万元到期未清偿

  D.李某,甲上市公司某监事的弟弟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有下列情形之-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选项A);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选项C)。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选项D);(2)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3)在直接或问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4)最近-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5)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选项B);(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7)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2.(2013年)甲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20万元,股东人数为9人,董事会成员为5人,监事会成员为5人。股东-次缴清出资,该公司章程对股东表决权行使事项未作特别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该公司出现的下列情形中,属于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有(  )。

  A.出资20万元的某股东提议召开

  B.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40万元

  C.2名董事提议召开

  D.2名监事提议召开

  【答案】AC

  【解析】本题考核股东会临时会议。根据规定,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选项A大于1/10,选项C大于1/3,因此选项AC符合规定;该题设有监事会,因此应该由监事会提议召开,而不是监事,因此选项D错误;根据规定,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因此选项B属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不是应该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

  3.(2013年)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属于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  )。

  A.副经理

  B.监事会主席

  C.董事

  D.董事会秘书

  【答案】AD

  【解析】本题考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4.(2012年)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有关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下列各项中,属于该有关决议的有(  )。

  A.公司合并的决议

  B.公司分立的决议

  C.公司转让主要财产的决议

  D.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回购。有下列情形之-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1)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5.(2012年)下列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限制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

  A.公司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B.公司董事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C.公司监事离职后1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D.公司经理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核股份转让限制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6.(2012年)甲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甲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情形有(  )。

  A.甲公司减少注册资本

  B.甲公司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C.甲公司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D.甲公司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核股份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规定。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的除外:(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3)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7.(2011年)某上市公司拟聘请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人员中,不得担任该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有(  )。

  A.该上市公司的分公司的经理

  B.该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配偶的弟弟

  C.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2%的股东郑某的岳父

  D.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0%的甲公司的某董事的配偶

  【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核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因此选项AB当选;(2)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选项C中,“岳父”是主要社会关系,而不是“直系亲属”,因此不构成障碍,可以担任独立董事,不选;(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因此选项D当选;(4)最近-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5),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7)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8.(2011年)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事项中,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应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的有(  )。

  A.修改公司章程

  B.增加公司注册资本

  C.公司的内部管理机构设置

  D.公司在1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事项

  【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核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上市公司在-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9.(2011年)下列关于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募集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

  A.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必须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B.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必须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

  C.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由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承销,签订承销协议

  D.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公开募集股份。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必须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由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承销,签订承销协议。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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