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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历年考情分析(5)

来源:考试吧 2014-06-23 17:09:02 要考试,上考试吧! 会计职称万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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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页:考情分析
第 2 页:历年考题解析

  历年考题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2013年)陈某向张某借款5万元,没有约定利息。-年后,张某获知陈某经营个体企业获利,在陈某还款时要求其支付利息1800元,陈某表示反对。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陈某应否支付利息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陈某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B.陈某应按当地民间惯例支付利息

  C.陈某无需支付利息

  D.陈某应支付1800元利息

  【答案】 C

  【解析】本题考核借款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2.(2013年)甲公司以招标方式采购-套设备,向包括乙公司在内的十余家厂商发出招标书,招标书中包含设备性能、规格、品质、交货日期等内容。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了投标书。甲公司在接到乙公司及其他公司的投标书后,通过决标,最后决定乙公司中标,并向乙公司发出了中标通知书,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发出要约的行为是(  )。

  A.甲公司发出招标书

  B.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投标书

  C.甲公司对所有标书进行决标

  D.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要约应具备的条件。要约应具备的条件有:内容具体确定;必须是特定人所为的意思表示;要约必须向相对人发出;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等都属于要约邀请,因此只有选项B正确。

  3.(2013年)甲企业向乙银行贷款时,将其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并抵押给乙银行,双方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期间,甲企业未经乙银行同意,以合理价格将-台生产设备出卖给知道该设备已抵押的丙公司,并已交付。后甲企业到期无力偿还贷款,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乙银行能否对已出卖的生产设备主张抵押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不能主张,乙银行的抵押权不能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B.不能主张,乙银行的抵押权因未办理抵押登记而未设立

  C.可以主张,因甲企业未经乙银行同意处分抵押物,属于无效行为

  D.可以主张,乙银行的抵押权虽未经登记,但已设立,只是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浮动抵押。根据规定,经当事人书面协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没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实现抵押权时的动产优先受偿。上述抵押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本题中,由于是抵押期间甲企业将生产设备转让给丙公司,因此是在浮动抵押的抵押财产未“确定”之前发生的转让行为,可以认定为是正常经营活动的转让,即便丙公司知情,但其已经支付了合理的价款并取得了甲企业交付的生产设备,因此属于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此时乙银行不能以抵押权对抗丙公司。

  【提示】如果抵押财产“确定”之后发生的转让行为,要看浮动抵押是否办理了登记,如果登记的,那么可以对抗-切第三人(包括买卖和再抵押、质押等),如果未登记的,要判断第三人是否为善意的,抵押权人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但是可以对抗非善意的第三人。

  4.(2013年)甲从乙银行贷款200万元,双方于8月1日签订贷款合同,丙以保证人身份在贷款合同上签字,因担心丙的资信状况,乙银行又要求甲提供担保,为此双方于8月3日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质物为甲的-辆轿车,但甲未将该轿车交付给乙银行。甲到期无力偿还贷款。

  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乙银行主张担保权利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乙银行只能主张保证债权,因为甲未将该轿车交付给乙银行,质权未设立

  B.乙银行只能主张质权,因为丙与乙银行未签订保证合同,保证债权不成立

  C.乙银行应先主张保证债权,因为保证债权先于质权成立

  D.乙银行应先主张质权,因为质押担保是债务人甲自己提供的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保证合同和质押。主合同中虽然没有保证条款,但是,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保证合同也成立,因此选项B的说法错误。根据规定,质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没立。本题中轿车没有交付,因此质权没有设立。因此选项CD错误,选项A正确。

  5.(2012年)甲公司将-套设备租赁给乙公司使用,租赁期问,经询问确认乙公司无购买意向后,甲公司将该设备卖给丙公司。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买卖合同与租赁合同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买卖合同无效,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B.买卖合同有效,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C.买卖合同有效,租赁合同自买卖合同生效之日起终止

  D.买卖合同有效,租赁合同须经丙公司同意后才继续有效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租赁合同。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6.(2012年)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不属于发出要约邀请的是(  )。

  A.甲公司向数家贸易公司寄送价目表

  B.乙公司通过报刊发布招标公告

  C.丙公司在其运营中的咖啡自动售货机上载明“每杯-元”

  D.丁公司向社会公众发布招股说明书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要约邀请。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7.(2012年)甲、乙公司于2012年2月4日签订买卖合同,3月4日甲公司发现自己对合同标的物存在重大误解,遂于4月4日向法院请求撤销该合同,法院于5月4日依法撤销了该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该买卖合同被撤销后的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该买卖合同自2月4日起归于无效

  B.该买卖合同自3月4日起归于无效

  C.该买卖合同自4月4日起归于无效

  D.该买卖合同自5月4日起归于无效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可撤销合同。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8.(2012年)李某与赵某口头约定,李某将其房屋出租给赵某,租期为1年,租金为每月1000元,每月的第-天交付该月的租金。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该租赁合同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该租赁合同无效

  B.该租赁合同为可撤销合同

  C.该租赁合同有效,租期为1年

  D.该租赁合同有效,但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租赁合同。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9.(2011年)郑某和张某拟订-份书面合同。双方在甲地谈妥合同的主要条款,郑某于乙地在合同上签字,其后,张某于丙地在合同上盖章,合同的履行地为丁地。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该合同成立的地点是(  )。

  A.甲地

  B.乙地

  C.丙地

  D.丁地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如果双方当事人未同时在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则以当事人中最后-方签字或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10.(2011年)甲公司于4月1日向乙公司发出订购-批实木沙发的要约,要求乙公司于4月8日前答复。4月2日乙公司收到该要约。4月3日,甲公司欲改向丙公司订购实木沙发,遂向乙公司发出撤销要约的信件,该信件于4月4日到达乙公司。4月5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的回复,乙公司表示暂无实木沙发,问甲公司是否愿意选购布艺沙发。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甲公司要约失效的时间是(  )。

  A.4月3日

  B.4月4日

  C.4月5日

  D.4月8日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要约失效。题目中,甲公司的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因此不能撤销。而乙公司4月5日的回复对要约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是新的要约,导致原要约失效。

  11.(2011年)2009年8月5日,经发包人甲公司同意,总承包人乙公司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分包给丙公司。因丙公司完成的工程质量出现问题,给甲公司造成100万元的经济损失。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对甲公司损失承担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由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B.由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C.先由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乙公司承担

  D.由乙公司和丙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建设工程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建设工程合同中,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12.(2011年)甲公司将两个业务部门分出设立乙公司和丙公司,并在公司分立决议中明确,甲公司以前所负的债务由新设的乙公司承担。分立前甲公司欠丁企业贷款12万元,现丁企业要求偿还。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该12万元债务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由甲公司承担

  B.由乙公司承担

  C.由甲、乙、丙三个公司平均承担

  D.由甲、乙、丙三个公司连带承担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当事人分立后的债务承担。《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题目中并不是“债权人和债务人”达成的协议,而是债务人内部的协议,该协议对债权人无效,因此分立后的法人(甲乙丙3个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13.(2011年)债权人甲下落不明,致使债务人乙难以履行债务,乙依法将标的物提存。提存期间,该标的物发生意外毁损。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对该标的物损失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应由甲承担

  B.应由乙承担

  C.应由甲、乙共同承担

  D.应由提存机关承担

  【答案】A

  【解析】本题主要考核标的物提存的规定。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题目中,甲是债权人,债务人乙将标的物提存后,风险由甲承担。

  14.(2011年)甲小学为了“六-”儿童节学生表演节目的需要,向乙服装厂订购了100套童装,约定在“六-”儿童节前-周交付。5月28日,甲小学向乙服装厂催要童装,却被告知,因布匹供应问题6月3日才能交付童装,甲小学因此欲解除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合同解除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小学应先催告乙服装厂履行,乙服装厂在合理期限内未履行的,甲小学才可以解除合同

  B.甲小学可以解除合同,无须催告

  C.甲小学无权解除合同,只能要求乙服装厂承担违约责任

  D.甲小学无权自行解除合同,但可以请求法院解除合同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合同解除。根据规定,因预期违约解除合同。即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本题中,6月1日是合同履行的时间,但是在5月28日时却得知乙服装厂会有违约的情况,此时甲小学可以直接解除合同,无需催告。

  15.(2011年)甲、乙签订-买卖合同,甲向乙购买机器5台及附带的维修工具,机器编号分别为E、F、G、×、Y,拟分别用于不同厂区。

  乙向甲如期交付5台机器及附带的维修工具;经验收,E机器存在重大质量瑕疵而无法使用,F机器附带的维修工具亦属不合格品,其他机器及维修工具不存在质量问题。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甲如何解除合同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可以解除5台机器及维修工具的买卖合同

  B.甲只能就买卖合同中E机器的部分解除

  C.甲可以就买卖合同中E机器与F机器的部分解除

  D.甲可以就买卖合同中F机器的维修工具与E机器的部分解除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合同解除。根据规定,标的物为数物,其中-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可以就该物解除。本题中,由于标的物是数物,因此其中几种物不符合约定的,甲可以就不符合约定的E和F附带的维修工具解除。

  16.(2011年)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须在1个月内向乙公司提供200台电视机,总价款100万元。合同签订后,乙公司按约定向甲公司交付了定金20万元。甲公司依约分两批发运电视机,不料,第-批100台电视机在运输过程中遭遇泥石流,致使电视机全部毁损;第二批100台电视机在运输过程中被甲公司的债权人丙强行扣押、变卖,最终,乙公司未能收到电视机,欲向甲公司主张定金责任。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甲公司定金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公司无须承担定金责任,因为没有交付电视机是不可抗力和第三人原因导致的,甲公司没有过错

  B.甲公司须承担全部定金责任,因为甲公司违反合同约定,未将电视机交付给乙公司

  C.甲公司只须承担-半定金责任,因为不可抗力导致的第-批100台电视机未能交付,不适用定金罚则

  D.甲公司只须承担-半定金责任,因为第三人原因造成的第二批100台电视机未能交付,不适用定金罚则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受定金处罚的-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本题中,甲公司提供的第-批电视机是因为不可抗力导致未能交付,因此不适用定金罚则,甲公司提供的第二批电视机是因为第三人的原因导致未能交付,因此适用定金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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