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校 - 万题库 - 美好明天 - 直播 - 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 考试吧 > 会计职称考试 > 复习指导 > 中级经济法 > 正文

2014年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考前重点资料(4)

来源:考试吧 2014-10-22 10:30:47 要考试,上考试吧! 会计职称万题库
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正在备考,考试吧为您整理了“2014年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考前重点资料(4)”,方便广大考生备考!

  【考点十四】保险公司

  1.设立:

  (1)注册资本最低2亿,为实缴货币资本,主要股东净资产不低于2亿。

  (2)经保监会同意,6个月决定是否筹建,1年完成筹建,提出开业申请,保监会60日决定,保险公司6个月内登记。

  2.终止

  (1)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合并、分立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

  (2)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

  3.业务范围:保险人不得兼营人身保险业务和财产保险业务。但是,经营财产保险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经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4.★保险代理人VS保险经纪人:

  (1)保险代理人是指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佣金,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机构或者个人。

  【注意】个人保险代理人在代办人寿保险业务时,不得同时接受两个以上保险人委托。

  (2)保险经纪人是指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机构。(佣金一般由保险人支付,保险经纪机构不得同时向投保人和保险人双方收取佣金)

  【考点十五】保险合同

  1.特征:双务有偿、射幸、诺成、格式、附和、最大诚信

  2.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部分无效,保险人应当退还相应保险费。

  3.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投保人(自然人或法人)和保险人。

  4.被保险人:

  (1)财产保险:自然人和法人;人身保险:自然人

  (2)★死亡保险:

  ①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死亡保险,父母为子女投保的除外;

  ②死亡保险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无效,父母为子女投保的除外。

  ③合同生效2年后或自杀时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保险公司需要赔付。

  5.★受益人:

  (1)自然人、法人均可。被保险人是受益人,其他人做受益人需要被保险人同意。

  (2)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6.保险合同:

保险单 

关于保险合同的正式的书面凭证 

保险凭证 

与保险单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相抵触,以保险凭证的记载为准。 

暂保单 

临时保险凭证,正式签发保险单之前,与保险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具正式保险单,暂保单的法律效力自动终止。 

投保单 

投保单本身不是保险合同 

  7.保险合同的变更:

  (1)保险标的转让,被保险人或者受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但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另有约定的合同除外。

  (2)一般情况下,变更保险合同的内容需要取得保险人的同意,但是在人身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

  【考点十六】双方权利义务

  1.投保人的义务:

  (1)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另有约定,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30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超过约定期限60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合同效力中止或减少保险金额。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2年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危险增加通知、保险事故后通知、接受检查和维护标的安全。

  2.保险人的义务:

  (1)及时核定,复杂30日核定,60日不确定先予支付。

  (2)支付止损费、查证费、责任保险的诉讼费。

  3.★索赔的时效:

  

索赔权利人 

诉讼时效 

人身保险 

被保险人或受益人 

人寿保险: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年

其他保险: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

财产保险 

被保险人 

  4.解除合同权:

  (1)★一般情况,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2)保险人单方解除:投保人故意或有失

  ①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未发生保险事故,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不退还保险费。

  ②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不给付保险金。

  (3)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的,自保险人赔偿之日起30日内,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也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当提前15日通知投保人。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相关推荐:

  2014年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最后五套试题汇总

  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经验与答题技巧汇总

  考试吧推荐: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冲刺专题

0
收藏该文章
0
收藏该文章
文章搜索
万题库小程序
万题库小程序
·章节视频 ·章节练习
·免费真题 ·模考试题
微信扫码,立即获取!
扫码免费使用
中级会计实务
共计2711课时
讲义已上传
30036人在学
经济法
共计2212课时
讲义已上传
12623人在学
财务管理
共计2870课时
讲义已上传
30519人在学
财务报告目标
共计25824课时
讲义已上传
68785人在学
存货的期末计量
共计5987课时
讲义已上传
36548人在学
推荐使用万题库APP学习
扫一扫,下载万题库
手机学习,复习效率提升50%!
距离2025中级还有
2025中级会计考试时间9月6日-8日
版权声明:如果会计职称考试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会计职称考试网内容,请注明出处。
Copyright © 2004- 考试吧会计职称考试网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直170033号 
京ICP证060677 京ICP备05005269号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权威支持(北京)
在线
咨询
官方
微信
关注会计职称微信
领《大数据宝典》
报名
查分
扫描二维码
关注初级报名查分
扫描二维码
关注中级报名查分
看直播 下载
APP
下载万题库
领精选6套卷
万题库
微信小程序
选课
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