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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考前重点资料(8)

来源:考试吧 2014-10-24 14:17:25 要考试,上考试吧! 会计职称万题库
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正在备考,考试吧为您整理了“2014年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考前重点资料(8)”,方便广大考生备考!

  【考点三】反垄断法律制度

  1.行为界定: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行为★

(1)垄断高价和垄断低价(不管是否有正当理由);(2)掠夺性定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的行为,属于理由正当:销售鲜活商品;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季节性降价;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3)拒绝交易;(4)独家交易;(5)搭售;(6)差别待遇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标准

n/n+1。
【注意】有的经营者市场份额不足10%的,不应当推定该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市场份额不是认定市场支配地位的唯一的标准

垄断协议

横向

固定价格、划分市场、联合抵制、不当技术联合

纵向

固定转售价格、限定转售最低价格

经营者集中

事先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申报:
①所有经营者上年全球范围超过l00亿元,至少两个经营者上年中国境内超过4亿元;
②所有经营者上年中国境内超过20亿元,至少两个经营者上年中国境内超过4亿元。

行政性垄断

行政性强制交易、行政性限制市场准入、行政性强制经营者限制竞争

  2.处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1%以上10%以下的罚款。

  3.豁免:

垄断协议行为

提高技术、提高质量效率、提高中小企业、公共利益、缓解不景气、保障进出口(这个无需证明)。

经营者集中

(1)参与集中的一个经营者拥有其他每个经营者50%以上表决权的股份或资产;
(2)参与集中的每个经营者50%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或者资产被同一个未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拥有的。

  【考点四】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欺骗性标示(仿冒)

①假冒他人注册商标;②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③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使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④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欺骗性标示(虚假陈述)

在包装、装潢或广告中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侵犯商业秘密

第三人明知或应知仍获取、使用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诋毁商誉

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传播的是虚假信息

商业贿赂★

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

不当附奖赠促销★

1.附巨额奖赠促销: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5000元;
2.欺骗性附奖赠促销;所附奖赠品伪劣

  【考点五】专利法律制度

  1.主体:

职务发明创造

专利权人为单位

1.在本职工作中作出;
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
3.退休、退职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有关”的发明创造。 

约定→单位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非职务发明创造

1.专利权人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2.不是发明人:①只负责组织工作②为物质技术条件利用提供方便或辅助 

共同完成

约定→共同

委托完成

约定→受托人

  2.客体: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注意】★不授予专利权:(1)科学发现;(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4)动物和植物品种;(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可以授予);(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6)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7)违反法律、公德或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8)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

  3.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发明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新颖性

创造性

×

实用性

×

  【注意】★申请专利的发明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不丧失新颖性:(1)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发表的;(2)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3)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4.专利的申请:

  (1)先申请: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同日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自行协商确定申请人。

  (2)申请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

  ①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②申请人享有优先权的,优先权日为申请日。

外国优先权

指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

本国优先权

指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

  5.专利的审查

  (1)初步审查: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三个都需初审

  (2)实质审查: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3年内,随时提出请求进行实质审查。

  (3)生效日: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4)专利复审:对决定不服,3个月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对复审决定不服,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6.★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

  (1)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期满不能续展。

  (2)专利权的无效的效力: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对在宣告前已经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裁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溯及力。

  7.强制许可: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垄断行为、紧急状态、公共健康目的、后依赖先

  8.不视为侵犯的情形:①权利穷尽(售出后);②在先权利(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③临时过境;④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⑤为行政审批需要,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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