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前扣除项目及标准
(一)一般扣除项目
1.成本费用。
(1)工资薪金支出的税前扣除
①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据实扣除。
②工资薪金支出包含: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职工或者受雇有支出。
(2)社会保险费
①按照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五险一金”,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②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和标准内(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准予扣除。东奥中级职称频道小编“娜写年华”整理发布。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身安全保险费和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准予扣除;
③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除。
(3)职工福利费等的税前扣除
企业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按标准扣除,未超过标准的按实际数扣除,超过标按标准扣除。
(4)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的5‰。
(5)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6)利息费用
①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券的利息支出:可据实扣除。
②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可除,超过部分不许扣除。
(7)总机构分摊的费用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就其中国境外总机构发生的与本机构、场所生产经营有关的费提供总机构出具的费用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等证明文件,并合理计算分摊的,准予扣除。
(8)企业取得的各项免税收入(不包括不征税收入)对应的各项成本费用,除另有规定者外,可以在计算企所得额时扣除。
2.税金
(1)六税一费:已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建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关税及教育费附加;
(2)增值税为价外税,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时不得扣除。
(3)企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已经计入管理费中扣除的,不再作为税金单。
3.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1)企业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依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扣
(2)企业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纳税年度又全部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时,应当计入当期收入。 提示: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
4.其他支出,是指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外,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支出。
(1)借款费用
①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
②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予以资本化,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并规定扣除。
解释:与新准则趋同,期间的借款资本化,之前和之后的借款费用都应该费用化。
(2)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上述专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
提示:①注意是提取数而不是发生数;②还要注意的是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小计算)
(3)劳动保护费: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
(4)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不得扣除。
①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计算限额;人身保险企业按当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计算限额。
②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二)企业所得税的特殊扣除项目
1.公益性捐赠的税前扣除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租赁费
①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
②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用,分期扣除。
3.汇兑损失
汇兑损失,除已经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不能重复扣除)以及与向所有者进行利润分配(不符合相关性)相外,准予扣除。
(三)禁止扣除项目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
4.罚金、罚款(行政性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提示:不包括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 解释:行政性罚款不可税前扣除,经营性罚款可以扣除。东奥中级职称频道小编“娜写年华”整理发布。
5.年度利润总额12%以外的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公益性的捐赠也不得扣除);
6.赞助支出;赞助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
8.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的利息,不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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