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校 - 万题库 - 美好明天 - 直播 - 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 考试吧 > 会计职称考试 > 复习指导 > 中级经济法 > 正文

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精讲(45)

来源:考试吧 2016-05-03 10:40:11 要考试,上考试吧! 会计职称万题库
考试吧为您整理了“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精讲”,更多会计职称考试复习指导,请微信搜索“566会计职称”!

  >>>>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精讲汇总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合同的变更 合同的变更是在合同的主体不改变的前提下对合同内容的变更,合同性质并不改变。
合同的转让 合同的转让仅指合同主体的变更,不改变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
债权人转让权利无需经债务人同意,但应当通知债务人。
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否则债务人转移合同义务的行为对债权人不发生效力
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合同的担保

合同担保概论 担保的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方式。
保证 保证人 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保证方式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
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和债务人“连带”)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共同保证(保证人之间“连带”)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债权同时转让,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同意转让的债务部分,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 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保证期间的,按照约定执行。未约定的,保证期间为6个月。
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
抵押 抵押合同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
抵押财产 可以设立抵押权的财产7种;不得设立抵押权的财产6种。
抵押物登记 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或者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设定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设立。
以《物权法》规定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交通运输工具和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或者以《物权法》规定的动产设定抵押,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抵押的效力 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
在抵押物灭失、毁损或者被征用的情况下,抵押权人可以就该抵押物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优先受偿。
抵押权的实现 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按下列顺序清偿:①实现抵押权的费用;②主债权的利息;③主债权。
最高额抵押 抵押担保的是将来发生的债权,现在尚未发生;抵押担保的债权额不定,但设有最高限制额
动产浮动抵押 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
质押 动产质押 质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权利质押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1)汇票、支票、本票;(2)债券、存款单;(3)仓单、提单;(4)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5)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6)应收账款;(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留置 留置权适用的范围包括: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承揽合同以及法律规定可以留置的其他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
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定金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在同一合同中,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关注566会计职称微信第一时间获取试题、内部资料等信息!

会计职称题库手机题库下载】 | 微信搜索"566会计职称"

初级QQ群 中级QQ群

  相关推荐:

  2016年初、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资料全集

  2016中级会计职称《财务管理》章节知识点汇总

  2016年会计职称考试《中级财务管理》备考攻略

  2009-2015年会计职称真题及答案|解析|估分|下载

0
收藏该文章
0
收藏该文章
文章搜索
万题库小程序
万题库小程序
·章节视频 ·章节练习
·免费真题 ·模考试题
微信扫码,立即获取!
扫码免费使用
中级会计实务
共计2711课时
讲义已上传
30036人在学
经济法
共计2212课时
讲义已上传
12623人在学
财务管理
共计2870课时
讲义已上传
30519人在学
财务报告目标
共计25824课时
讲义已上传
68785人在学
存货的期末计量
共计5987课时
讲义已上传
36548人在学
推荐使用万题库APP学习
扫一扫,下载万题库
手机学习,复习效率提升50%!
距离2025中级还有
2025中级会计考试时间9月6日-8日
版权声明:如果会计职称考试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会计职称考试网内容,请注明出处。
Copyright © 2004- 考试吧会计职称考试网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直170033号 
京ICP证060677 京ICP备05005269号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权威支持(北京)
在线
咨询
官方
微信
关注会计职称微信
领《大数据宝典》
报名
查分
扫描二维码
关注初级报名查分
扫描二维码
关注中级报名查分
看直播 下载
APP
下载万题库
领精选6套卷
万题库
微信小程序
选课
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