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校 - 万题库 - 美好明天 - 直播 - 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 考试吧 > 会计职称考试 > 复习指导 > 中级经济法 > 正文

2016年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常见考点(43)

来源:考试吧 2016-07-22 9:47:55 要考试,上考试吧! 会计职称万题库
考试吧为您整理了“2016年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常见考点”,更多2016初级会计职称备考资料请微信关注“566会计职称”!

  >>>2016年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常见考点汇总

  【考点四十三】合伙企业的设立

  1.普通合伙企业

  (1)有符合规定的合伙人。

  ①数量:2个以上

  ②资格

  A合伙人可以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B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2)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①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普通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②评估

  A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B普通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3)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和生产经营场所。

  2.有限合伙企业

  (1)人

  ①有限合伙企业由2个以上50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②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1个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应当转为普通合伙企业。

  ③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但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

  (2)名称

  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3)出资

  普通合伙人可以劳务出资,但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关注566会计职称微信第一时间获取试题、内部资料等信息!

会计职称题库手机题库下载】 | 微信搜索"566会计职称"

初级QQ群 中级QQ群

  相关推荐:

  2016年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备考攻略

  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财务管理年金顺口溜

  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精讲汇总  

  2016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精选习题及答案汇总

0
收藏该文章
0
收藏该文章
文章搜索
万题库小程序
万题库小程序
·章节视频 ·章节练习
·免费真题 ·模考试题
微信扫码,立即获取!
扫码免费使用
中级会计实务
共计2711课时
讲义已上传
30036人在学
经济法
共计2212课时
讲义已上传
12623人在学
财务管理
共计2870课时
讲义已上传
30519人在学
财务报告目标
共计25824课时
讲义已上传
68785人在学
存货的期末计量
共计5987课时
讲义已上传
36548人在学
推荐使用万题库APP学习
扫一扫,下载万题库
手机学习,复习效率提升50%!
距离2023中级还有
2023中级会计考试时间9月9日-11日
版权声明:如果会计职称考试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会计职称考试网内容,请注明出处。
Copyright © 2004- 考试吧会计职称考试网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直170033号 
京ICP证060677 京ICP备05005269号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权威支持(北京)
在线
咨询
官方
微信
关注会计职称微信
领《大数据宝典》
报名
查分
扫描二维码
关注初级报名查分
扫描二维码
关注中级报名查分
看直播 下载
APP
下载万题库
领精选6套卷
万题库
微信小程序
选课
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