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的经济法在学习时候讲究先松后紧,对客观题和主观题的学习讲究熟悉掌握与记忆深刻。所以,在学习中级经济法的时候要遵循其特有的规律。
中级经济法的学习先松后紧是指基础阶段学习的时候不求速度只求质量,为另外两科挤一点时间。而后期强化冲刺阶段则要增强强化的速度和记忆的储存量,另外两科为其挪让时间。中级经济法的主观题涉及的知识点比较固定,就那么几个点,掌握了即可。所以,整体来说中级经济法的学习压力不大。
【中级经济法主观题列示】 | ||
章 节 |
题型 |
知识点列示 |
第2章 |
简答题 |
1.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公司担保 2.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3.上市公司董事会关联表决权排除制度 4.临时股东会的提议主体 5.股东会的特别决议 6.股东未尽出资义务的法律责任 7.股东分红权 |
第3章 |
1.对合伙事务执行人的法定限制 2.对合伙事务执行人的任意限制 3.撤销对合伙事务执行的委托 4. 有限合伙人财产份额的出质 5.退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的责任 6.“变性”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的责任 | |
第4章 |
1.票据抗辩 2.出票行为的相对记载事项 3.票据保证的相对应记载事项 4.追索对象的确定 5.禁止背书(追索对象的确定) | |
第5章 |
1.定金合同的实践性 2.债权转让的生效 3.租赁合同的期限 4.改装租赁物 5.买卖不破租赁 6.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 7.预期违约 8.争议解决条款的独立性 9.定金和赔偿损失的并用 10.共同担保 11.浮动抵押 12.留置权的优先性 | |
第6章 |
1.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的判定 2.销项税额的计算 3.进项税额的抵扣 4.外购原材料因管理不善被盗的增值税处理 5.销售下脚料的增值税处理 | |
第1章 |
综合题 |
仲裁协议(偶尔考到第一章,几率不高) |
第2章 |
抽逃出资的法律责任 | |
第5章 |
1.“流押条款”的效力 2.保证合同的订立方式 3.保证人的资格 4.共同担保 | |
第6章 |
1.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合法扣税凭证、因管理不善毁损、购进免税农产品的处理、支付运费的处理、外购生产设备的处理) 2.销项税额的计算(含税销售额的处理) 3.技术转让收入免税政策 4.视同销售货物的增值税处理 5.应纳增值税税额的确定 | |
第7章 |
1.销售货物收入 2.加计扣除税收优惠 3.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 4.企业特殊业务的所得税处理 5.禁止扣除项目 6.业务招待费、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利息费用、公益性捐赠、“三项”经费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7.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
【注意】以上主观题考点的列示为根据近五年真题整理,可能有个别遗漏。请各位考生学习的时候多多注意。
以上内容不是严格按照中级经济法教材顺利列示的,大家学习的时候遇到这些知识点的重点注意。经济法主观题要在理解的基础上进行记忆。基础阶段的学习任务就是理解+尽量记忆、多复习,最好采取每一章复习一次、每一周复习一次的频率,保持记忆温度。后期则要投入大量的精力精心精准记忆,确保在正式考试闭卷的情况下能够复述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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