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考试吧论坛 Exam8视线 考试商城 网络课程 模拟考试 考友录 实用文档 求职招聘 论文下载
2011中考 | 2011高考 | 2012考研 | 考研培训 | 在职研 | 自学考试 | 成人高考 | 法律硕士 | MBA考试
MPA考试 | 中科院
四六级 | 职称英语 | 商务英语 | 公共英语 | 托福 | 雅思 | 专四专八 | 口译笔译 | 博思 | GRE GMAT
新概念英语 | 成人英语三级 | 申硕英语 | 攻硕英语 | 职称日语 | 日语学习 | 法语 | 德语 | 韩语
计算机等级考试 | 软件水平考试 | 职称计算机 | 微软认证 | 思科认证 | Oracle认证 | Linux认证
华为认证 | Java认证
公务员 | 报关员 | 银行从业资格 | 证券从业资格 | 期货从业资格 | 司法考试 | 法律顾问 | 导游资格
报检员 | 教师资格 | 社会工作者 | 外销员 | 国际商务师 | 跟单员 | 单证员 | 物流师 | 价格鉴证师
人力资源 | 管理咨询师考试 | 秘书资格 | 心理咨询师考试 | 出版专业资格 | 广告师职业水平
驾驶员 | 网络编辑
卫生资格 | 执业医师 | 执业药师 | 执业护士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证) | 经济师 | 会计职称 | 注册会计师 | 审计师 | 注册税务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 | 高级会计师 | ACCA | 统计师 | 精算师 | 理财规划师 | 国际内审师
一级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 | 造价工程师 | 造价员 | 咨询工程师 | 监理工程师 | 安全工程师
质量工程师 | 物业管理师 | 招标师 | 结构工程师 | 建筑师 | 房地产估价师 | 土地估价师 | 岩土师
设备监理师 | 房地产经纪人 | 投资项目管理师 | 土地登记代理人 | 环境影响评价师 | 环保工程师
城市规划师 | 公路监理师 | 公路造价师 | 安全评价师 | 电气工程师 | 注册测绘师 | 注册计量师
缤纷校园 | 实用文档 | 英语学习 | 作文大全 | 求职招聘 | 论文下载 | 访谈 | 游戏

2008年初级会计职称预习---《初级会计实务》二

  第三节 票据结算

  一、票据基本知识:

  (一)概念

  我国的票据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

  (二)票据的功能

  包括支付功能、汇兑功能、信用功能、结算功能、融资功能。

  (三)票据的当事人

  分为基本当事人和非基本当事人。

  1、基本当事人分为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本票中只有出票人和收款人。基本当事人不存在或不完全,票据法律关系就不成立,票据就无效。

  2、非基本当事人包括承兑人、背书人、被背书人、保证人等。

  (四)票据的权利与责任

  1、票据权利:

  (1)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付款请求权是第一顺序权利(主票据权利)。

  追索权是第二顺序权利(偿还请求权利)。

  (2)票据责任

  1、汇票承兑人因承兑而应承担付款责任;

  2、本票出票人因出票而承担自己付款的义务;

  3、支票付款人在于出票人有资金关系时承担付款义务。

  4、汇票、本票、支票的背书人,汇票、支票的出票人、保证人,在票据不获承兑或不获付款时承担付款清偿义务。

  例:我国的票据权利包括下列哪些权利( )。

  A、要求交付与票据有关的货物的权利

  B、付款请求权

  C、追索权

  D、提示承兑权

  答案:BC

  (五)票据行为

  包括出票、背书、承兑、保证。注意不包括付款。

  1、出票

  做成票据――交付票据

  2、背书

  以背书转让的汇票,背书应当连续。

  3、承兑

  承兑行为仅适用于商业汇票。

  4、保证

  保证人(之间)承担的是连带责任。保证人清偿票据债务后,可以行使持票人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的追索权。

  (六)票据签章

  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票据无效;

  背书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前手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承兑人、保证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他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例: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在票据上签章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出票人在票据上签章不符合规定的,票据无效

  B、承兑人在票据上签章不符合规定的,票据无效

  C、保证人在票据上签章不符合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并不影响其他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D、背书人在票据上签章不符合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并不影响其前手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答案:ACD

  (七)票据的记载事项

  可以分为:必须记载事项、相对记载事项、任意记载事项和不产生效力的记载事项。

  必须记载事项欠缺,票据无效;相对记载事项欠缺,可以推定;任意记载事项,则票据记载时发生效力,不记载时不发生效力。

  (八)票据丧失的补救

  可以采取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普通诉讼三种形式。

  挂失止付包括已经承兑的商业汇票、支票、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

  申请公示催告的主体必须是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的最后持票人。

  挂失止付并不是必经程序,只是一种暂时性的应急措施,失票人应在通知挂失止付后的三日内,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提起普通诉讼;也可以在失票后,直接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提起普通诉讼。挂失止付的范围注意掌握。

  如果与票据上的权利有利害关系的人是明确的,无须公示催告,可按一般的票据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银行汇票

  1、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银行汇票可以用于转账,如果列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也可以用于支取现金。单位和个人在同城、异地或同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银行汇票。

  2、银行汇票上的必须记载事项(表明“银行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承诺、出票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欠缺,则银行汇票无效。

  3、银行汇票在背书转让时,以不超过汇票金额的实际金额为限。

  4、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一个月。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代理付款银行不予受理。持票人在向银行提示付款时,必须同时提交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

  5、申请人缺少解讫通知要求退款的,出票银行应于银行汇票提示付款期满1个月后办理。

  例:当银行汇票上记载的实际结算金额大于出票时记载的确定金额时,应该( )。

  A、以实际结算金额为付款金额

  B、以两种金额中较小的一种金额为付款金额

  C、以出票时记载的确定金额为付款金额

  D、确认该汇票无效,由出票人重新出票

  答案:C

  三、商业汇票

  1、商业汇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由银行以外付款人承兑。

  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承兑。

  2、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之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汇票没有按规定提示承兑的,丧失对出票人以外前手的追索权。

  3、商业承兑汇票的必须记载事项:表明“商业承兑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

  4、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内。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付款人在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3日内未通知银行付款的,视同付款人承诺付款。

  5、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银行,按票面金额向出票人收取万分之五的手续费。

  6、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于汇票到期日未能足额交存票款的,承兑银行除凭票向持票人无条件付款外,对出票人尚未支付的汇票金额按每天万分之五计收利息。

  7、办理贴现的条件: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企业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与出票人或者直接前手之间具有真实的商品交易关系;提供与其直接前手之间进行商品交易的发票和商品发运单据复印件。

  例:《支付结算办法》对商业汇票的最长付款期限有明确的规定。该期限是( )。

  A、1个月

  B、3个月

  C、6个月

  D、9个月

  答案:C

  例:某公司签发一张商业汇票。根据《票据法》的规定,该公司的下列签章行为中,正确的是( )。

  A、公司盖章

  B、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盖章

  C、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签名加盖章

  D、公司盖章加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盖章

  答案:D

  四、银行本票

  1、银行本票可以用于转账,如果列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也可以用于支取现金。

  2、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需要支付各种款项,均可使用银行本票。

  3、本票的必须记载事项:表明“银行本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承诺;确定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

  4、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银行本票见票即付。

  例:下列各项中,符合我国法律关于银行本票的规定的是( )。

  A、银行本票适用于同城和异地结算

  B、银行本票只能转账,不能支付现金

  C、银行本票的出票银行必须保证支付

  D、银行本票见票即付

  答案:CD

  五、支票

  1、支票的基本当事人包括出票人(存款人)、付款人(出票人的开户银行)和收款人(持票人)。

  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以使用支票。表格多看看

  2、必须记载事项:表明“支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出票人日期;出票人签章。

  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

  3、支票出票人的签章

  ――出票人为单位的,为与该单位在银行预留签章一致的财务专用章或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

  ――出票人为个人的,为与该个人在银行预留签章一致的签名或盖章。

  4、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0日。持票人可以委托开户银行收款(借记支票)或者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贷记支票)。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仅限于收款人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5、出票人在付款人处的存款不足以支付支票金额时,属于签发空头支票行为,应承担法律责任。

  例:支票上的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支票无效。( )

  答案:√

  例: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关于支票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支票的付款人可由出票人授权补记

  B.支票可以背书转让

  C.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出票日起1个月

  D.持票人提示付款时,支票的出票人账户金额不足的,银行应先向持票人支付票款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支票的基本规定。支票的收款人可由出票人授权补记,A错;支票可以背书转让,因此选项B正确;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应该为出票日起10日,因此选项C不正确;支票的出票人账户金额不足的,应该按照签发空头支票处理,银行不垫款,因此选项D不正确。

考试吧诚信推荐:2008年会计职称考试远程网络辅导方案

会计职称辅导科目 精讲班 冲刺班 串讲班 报名
课时 主讲老师 试听 课时 主讲老师 试听 课时 试听
 初级会计实务 40 刘艳霞 讲 座 20 刘艳霞 讲 座 6 讲 座
 初级经济法基础 赵俊峰 讲 座 22 游文丽 讲 座 6 讲 座
 中级会计实务 50 郑庆华 讲 座 21 郑庆华 讲 座 6 讲 座
 中级经济法 赵俊峰 讲 座 21 游文丽 讲 座 6 讲 座
 中级财务管理 刘艳霞 讲 座 20 刘艳霞 讲 座 6 讲 座

现在报名 请点击进入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文章搜索
苏苏老师
在线名师:苏苏老师
  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环球职业教育在线会计职称、注册税务师、注...[详细]
会计职称考试栏目导航
版权声明:如果会计职称考试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会计职称考试网内容,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