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账、结账更正方法
一、对账
(一)账证核对
账证核对是指核对会计账簿记录与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的时间、凭证字号、内容、金额是否一致,记账方向是否相符。
(二)账账核对
账账核对是指核对不同会计账簿之间的账簿记录是否相符。包括:
1.总分类账簿有关账户的余额核对;
2.总分类账簿与所属明细分类账簿核对;
3.总分类账簿与序时账簿核对;
4.明细分类账簿之间的核对。
(三)账实核对
账实核对是指各项财产物资、债权债务等账面余额与实有数额之间的核对。包括:
1.现金日记账账面余额与库存现金数额是否相符;
2.银行存款日记账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的余额是否相符;
3.各项财产物资明细账账面余额与财产物资的实有数额是否相符;
4.有关债权债务明细账账面余额与对方单位的账面记录是否相符。
二、错账更正方法
账簿记录发生错误,不准涂改、挖补、刮擦或者用药水消除字迹,不准重新抄写,必须按下列方法更正:
(一)划线更正法
在结账前发现账簿记录有文字或数字错误,而记账凭证没有错误,采用划线更正法。更正时,可在错误的文字或数字上划一条红线,在红线的上方填写正确的文字或数字,并由记账及相关人员在更正处盖章。对于错误的数字,应全部划红线更正,不得只更正其中的错误数字。对于文字错误,可只划去错误的部分。
(二)红字更正法
记账后在当年内发现记账凭证所记的会计科目错误,或者会计科目无误而所记金额大于应记金额,从而引起记账错误,采用红字更正法。更正方法是:记账凭证会计科目错误时,用红字填写一张与原记账凭证完全相同的记账凭证,以示注销原记账凭证,然后用蓝字填写一张正确的记账凭证,并据以记账;记账凭证会计科目无误而所记金额大于应记金额时,按多记的金额用红字编制一张与原记账凭证应借、应贷科目完全相同的记账凭证,以冲销多记的金额,并据以记账。
(三)补充登记法
记账后发现记账凭证填写的会计科目无误,只是所记金额小于应记金额时,采用补充登记法。更正方法是:按少记的金额用蓝字编制一张与原记账凭证应借、应贷科目完全相同的记账凭证,以补充少记的金额,并据以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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