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考情分析 |
第 2 页:第一节 销售商品收入 |
第 14 页:第二节 提供劳务收入 |
第 20 页:第三节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
第 24 页:第四节 政府补助收入 |
第三节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让渡资产使用权的使用费收入主要是指企业转让无形资产等资产的使用权形成的使用费收入。出租固定资产取得的租金、进行债权投资收取的利息、进行股权投资取得的现金股利等,也构成让渡资产使用权的使用费收入。本章主要涉及让渡无形资产等资产使用权的使用费收入的核算。
一、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让渡资产使用权的使用费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二)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账务处理
企业让渡资产使用权的使用费收入,一般通过“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核算;所让渡资产计提的摊销额等,一般通过“其他业务成本”科目核算。
企业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的使用费收入时,按确定的收入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企业对所让渡资产计提摊销以及所发生的与让渡资产有关的支出等,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贷记“累计摊销”等科目。
如果合同或协议规定一次性收取使用费,且不提供后续服务的,应当视同销售该项资产一次性确认收入;提供后续服务的,应在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有效期内分期确认收入。如果合同或协议规定分期收取使用费的,通常应按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收款时间和金额或规定的收费方法计算确定的金额分期确认收入。
【例4—15】甲公司向乙公司转让其软件的使用权,一次性收取使用费60 000元,不提供后续服务,款项已经收回。假定不考虑相关税费,甲公司确认使用费收入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60 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60 000
【例4—16】甲公司于2008年1月1日向丙公司转让某专利权的使用权,协议约定转让期为5年,每年年末收取使用费200 000元。2007年该专利权计提的摊销额为120 000元,每月计提金额为10 000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和相关税费。甲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1)2008年年末确认使用费收入: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 200 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200 000
(2)2008年每月计提专利权摊销额;
借:其他业务成本 10 000
贷:累计摊销 10 000
【例4—17】甲公司向丁公司转让某商品的商标使用权,约定丁公司每年年末按年销售收入的10%支付使用费,使用期10年。第一年,丁公司实现销售收入1 200 000元;第二年,丁公司实现销售收入1 800 000元。假定甲公司均于每年年末收到使用费。不考虑相关税费,甲公司确认使用费收入的会计分录如下;
(1)第一年年末确认使用费收入:
应确认的使用费收入=1 200 000×10%=120 000(元)
借:银行存款 120 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120 000
(2)第二年年末确认使用费收入:
应确认的使用费收入=1 800 000×10%=180 000(元)
借:银行存款 180 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18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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