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本章考情分析 |
第 2 页:第一节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概述 |
第 3 页:第二节 资产和负债 |
第 10 页:第三节 净资产 |
第 14 页:第四节 收入和支出 |
第 18 页:第五节 会计报表 |
二、支出
事业单位的支出,是指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和其他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及损失。事业单位的支出包括拨出经费、拨出专款、专款支出、事业支出、经营支出、成本费用、销售税金、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结转自筹基建等。
(一)事业支出
事业单位的事业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开展各项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事业单位应当设置“事业支出”科目,该科目平时借方余额反映事业支出累计数,年终结账后该科目应无余额。事业单位发生事业支出时,借记“事业支出”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年终结账时,将“事业支出”科目借方余额全数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借记“事业结余”科目,贷记“事业支出”科目。
【例l0—27】2009年11月15日,A事业单位为开展专业业务活动购入1台一般设备,价款为45 000元。
A事业单位应编制如下分录:
借:事业支出 45 000
贷:银行存款 45 000
同时:
借:固定资产 45 000
贷:固定基金 45 000
(二)经营支出
事业单位的经营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事业单位应当设置“经营支出”科目,该科目平时借方余额反映经营支出累计数,年终结账后该科目应无余额。事业单位发生各项经营支出时,借记“银行存款”或有关科目,贷记“经营支出”科目。年终结账时,将“经营支出”科目借方余额全数转入“经营结余”科目,借记“经营结余”科目,贷记“经营支出”科目。
(三)销售税金
事业单位的销售税金是指事业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按税法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事业单位,应当设置“销售税金”科目,该科目平时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应缴销售税金累计数,年终结账后该科目应无余额。
事业单位按规定计算出应负担的销售税金及附加时,借记“销售税金”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其他应付款”科目;交纳税金及附加时,借记“应交税金”、“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年终结账时,将该“销售税金”科目余额转入“经营结余”或“事业结余”科目,借记“经营结余”或“事业结余”科目,贷记“销售税金”科目。
【例l0—28】2009年12月16 E1,A事业单位对外开展有偿服务取得收入l2 000元。按照规定,应对其全部收入按5%的税率计算应交营业税600元。
A事业单位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12 000
贷:经营收入 l2 000
借:销售税金 600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600
2009年12月31日,A事业单位以银行存款交纳销售税金600元。
借: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600
贷:银行存款 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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