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第一节 成本核算概述 |
第 2 页:第二节 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 |
第 3 页:第三节 要素费用的归集和分配 |
第 9 页:第四节 生产费用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的归集和分配 |
六、废品损失和停工损失的核算
(一)废品损失的核算
特别注意:废品损失包括的范围:废品损失包括: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和入库后发现的不可修复废品的生产成本,以及可修复废品的修复费用,扣除回收的废品残料价值和应收赔款以后的损失。但是:经质量检验部门鉴定不需要返修、可以降价出售的不合格品,以及产品入库后由于保管不善等原因而损坏变质的产品和实行“三包”企业在产品出售后发现的废品均不包括在废品损失内。废品损失可单独核算,也可在“基本生产成本”、“原材料”等科目中反映。辅助生产一般不单独核算废品损失。
1.不可修复废品损失
不可修复废品损失的生产成本,可按废品所耗实际费用计算,也可按废品所耗定额费用计算。
会计分录的一般格式:
(1)发生废品损失时:
借:废品损失
贷: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
(2)回收残料及应收赔款:
借:原材料
其他应收款
贷:废品损失
(3)结转废品损失
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
贷:废品损失
2.可修复废品损失
对于可修复废品,返修以前发生的生产费用,不是废品损失,不需要计算其生产成本,保留在“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中,不需要转出。即:“废品损失”科目只登记返修发生的各种费用,不登记返修前发生的费用,回收的残料价值和应收的赔款,应从“废品损失”科目贷方分别转入“原材料”和“其他应收款”科目的借方。结转后“废品损失”的借方反映的是归集的可修复损失成本,应转入“基本生产成本”科目的借方。
(1)返修发生的各种费用
借:废品损失
贷:原材料
应付职工薪酬
(2)回收残料及应收赔款
借:原材料
其他应收款
贷:废品损失
(3)修复后,转入生产成本
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
贷:废品损失
(二)停工损失的核算
停工损失是生产车间在停工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停工期间发生的原材料费用、人工费用和制造费用等。应由过失单位或保险公司负担的赔款,应从停工损失中扣除。属于自然灾害造成的停工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不满一个工作日的停工,一般不计算停工损失。停工损失可单独核算,也可直接反映在“制造费用”和“营业外支出”等科目中。辅助生产一般不单独核算停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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