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原材料
原材料的日常收发及结存,可以采用实际成本核算,也可以采用计划成本核算。
(一)采用实际成本核算
材料按实际成本计价核算时,材料的收发及结存,无论总分类核算还是明细分类核算,均按照实际成本计价。采用实际成本核算,使用的会计科目有“原材料”、“在途物资”等。
1.购入材料的核算
(1)货款已经支付或开出、承兑商业汇票,同时材料已验收入库。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票据等
(2)货款已经支付或已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材料尚未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
借:在途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票据等
待材料到达、入库后:
借:原材料
贷:在途物资
(3)货款尚未支付,材料已经验收入库。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发票账单已到,按发票账单所记载有关金额记账;如果发票账单未到也无法确定实际成本时,期末应按照暂估价值记账,下期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予以冲回。
期末,按材料的暂估价值:
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下期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予以冲回(原账冲回)。
(4)货款已经预付,材料尚未验收入库。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材料验收入库时: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预付账款
预付款项不足,补付货款时: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退回多付的款项,做相反的分录。
2.发出材料的核算
发出材料实际成本的确定,可以由企业从上述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移动加权平均法、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等方法中选择。
借:生产成本(或: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委托加工物资、在建工程等)
贷:原材料等
注意:材料采用实际成本核算时,“原材料”科目的借方、贷方及余额均以实际成本计价,不存在成本差异的计算与结转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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