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应交税费
一、应交税费概述
根据税法规定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建税、资源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教育附加费等。税费中,除了印花税、耕地占用税以外,其他税费企业都应通过“应交税费”科目,进行核算。
本节重点关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
二、应交增值税的核算
(一)一般纳税企业
对于一般纳税企业,要开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反映。
200*17%=34
51-17=34
(1)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需要特别注意:
①购买固定资产(生产经营用动产),支付的进项税额允许进行抵扣(自2009年1月1日起)
②购买农副产品,或者购买废旧物资,对方没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税法规定,允许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抵扣。
(2)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销售产品,款项尚未收到: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注意:
①销项税额=不含税价款×税率,给出的价格可能是不含增值税的价格,用这个价格乘以税率就计算出销项税额;也有可能给出的价格是含税的,要还原成不含税价格,进一步再计算。
②特殊情况:视同销售行为
用自产产品发放职工福利:
借:生产成本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对外投资,对外捐赠等,这些产品离开企业了,会计上要确认为主营业务收入,计算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长期股权投资\营业外支出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③非生产经营用动产(比如房屋建筑物)领用自产产品: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生产经营用动产(比如机器设备)领用自产产品: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
(3)进项税额转出
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常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此时,无法形成销项税额,应将其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贷方转入相关科目。
(4)实际交纳增值税
实际交纳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二)小规模纳税企业
小规模纳税企业都是含税价格,需要把此含税价格转换成不含税的价格,然后在乘以税率计算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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