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考试吧论坛 Exam8视线 考试商城 网络课程 模拟考试 考友录 实用文档 缤纷校园 英语学习
2011中考 | 2011高考 | 2011考研 | 考研培训 | 在职研 | 自学考试 | 成人高考 | 法律硕士 | MBA考试
MPA考试 | 中科院
四六级 | 职称英语 | 商务英语 | 公共英语 | 口译笔译 | GRE | 日语 | 托福 | 雅思 | 在职攻硕英语
成人英语三级 | GMAT | 专四专八 | 零起点英语 | 法语 | 德语 | 日语 | 韩语 | 在职申硕 | 职称日语
计算机等级考试 | 软件水平考试 | 微软认证 | 思科认证 | Oracle认证 | Linux认证
公务员 | 报关员 | 银行从业资格 | 证券从业资格 | 期货从业资格 | 司法考试 | 导游资格 | 报检员
教师资格 | 社会工作者 | 外销员 | 国际商务师 | 跟单员 | 单证员 | 物流师 | 价格鉴证师
人力资源 | 管理咨询师考试 | 秘书资格 | 心理咨询师考试
会计从业证 | 经济师 | 会计职称 | 注册会计师 | 审计师 | 注册税务师 | 注册资产评估师
高级会计师 | ACCA | 法律顾问 | 统计师 | 精算师 | 理财规划师
一级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 | 造价工程师 | 造价员 | 咨询工程师 | 监理工程师 | 安全工程师
质量工程师 | 物业管理师 | 招标师 | 结构工程师 | 建筑师 | 房地产估价师 | 土地估价师
设备监理师 | 岩土师 | 房地产经纪人 | 投资项目管理师 | 土地登记代理人 | 环境影响评价师
环保工程师 | 城市规划师 | 公路监理师 | 公路造价师 | 安全评价师 | 电气工程师
卫生资格 | 执业医师 | 执业药师 | 执业护士

2011会计职称《初级会计实务》习题讲义(2)

考试吧提供了“2011会计职称《初级会计实务》习题讲义”,帮助考生巩固知识点,加深理解。

  五、行政诉讼

  (一)行政诉讼的适用范围(P28)

  【例题·多选题】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应当提起行政诉讼的有( )。

  A.××直辖市部分市民认为市政府新颁布的《道路交通管理办法》侵犯他们合法权益

  B.某税务局工作人员吴某认为税务局对其作出记过处分违法

  C.李某认为某公安局对其罚款的处罚决定违法

  D.某商场认为某教育局应当偿还所欠的购货款

  [答疑编号1538010304]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行政诉讼的受理范围。(1)根据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如本题A选项情形;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如本题B选项情形。(2)本题D选项情形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纠纷,应通过民事诉讼或仲裁解决。(3)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本题C选项情形。

  (二)诉讼管辖

  【例题·多选题】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第一审行政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有( )。

  A.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

  B.海关处理的案件

  C.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D.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答疑编号1538010305]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级别管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1)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2)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例题·多选题】家住甲地的张某因与家住乙地的王某和家住丙地的赵某打架,被丁地派出所拘留并罚款,张某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有( )。

  A.甲地人民法院    B.乙地人民法院

  C.丙地人民法院    D.丁地人民法院

  [答疑编号1538010306]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地域管辖规定:(1)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4)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例题·多选题】河北省保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甲公司作出罚款100万元的决定,甲公司不服,向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作出了罚款80万元的行政复议决定,甲公司仍不服,拟提起行政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甲公司可以选择的人民法院有( )。

  A.甲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

  B.保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所在地人民法院

  C.保定市人民政府所在地人民法院

  D.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所在地人民法院

  [答疑编号1538010307]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1)选项B: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选项D:经行政复议的案件,行政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审理和判决

  1.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3人以上的单数。

  3.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

  提示:(1)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意愿进行调解;(2)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造成损害的,有权请求赔偿。当事人“单独”就损害赔偿提出请求,应当先由行政机关解决。对行政机关的处理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赔偿诉讼可以调解。

  4.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报经批准程序。

  5.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6.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认为事实清楚的,可以实行书面审理。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

  【例题·单选题】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对行政诉讼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当事人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B.当事人先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C.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D.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经审查,应当在15日内决定立案或者裁定不予受理

  [答疑编号1538010308]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经审查,应当在7日内决定立案或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例题·多选题】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下列各项中,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依据的是( )。

  A.国务院的行政法规

  B.国务院某部委根据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制定、发布的规章

  C.某直辖市根据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制定、发布的规章

  D.当地的地方性法规

  [答疑编号1538010309]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当地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参照国务院部委根据法律、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制定、发布的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发布的规章。

  提示:税务行政诉讼(P265)

  (一)税务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1.对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先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纳税当事人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必经复议)。

  提示:必经复议的项目: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对税务机关不予审批减免税或者出口退税;不予抵扣税款;不予退还税款的行为不服。

  2.纳税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选择复议)。

  【例题·多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对税务行政诉讼判决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

  B.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C.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D.行政处罚显失公平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答疑编号1538010310]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选项D:行政处罚显失公平的,可以判决变更。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下一页
  相关推荐:

  2011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讲义汇总

  2011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备考完美攻略

  2011初级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各章重点串讲

  2011初级会计职称《初级会计实务》备考完全手册

文章搜索
刘艳霞老师
在线名师:刘艳霞老师
  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环球职业教育在线会计职称、注册税务师、注...[详细]
会计职称考试栏目导航
版权声明:如果会计职称考试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会计职称考试网内容,请注明出处。